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分类的改进

作  者
朱莲美(博士)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摘  要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分类存在的问题
      2006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二章初始计量中,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而在第三章后续计量中,为规范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又将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四大类,即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规范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又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笔者认为,如此分类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带来了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