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0 期
总第 45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作  者
王海鸣 朱学义(博士生导师) 吴雪静

摘  要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实施,笔者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业务中的所得税问题进行分析。
  例:2008年1月1日A公司以每股100元购入B公司股票1万股。2008年12月31日,该股票每股公允价值105元。2009年3月以120万元出售,2009年度A公司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600万元。A公司将该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考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