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9 期
总第 561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城市商业银行客户贷款集中度研究

作  者
王海霞 金 桩

作者单位
内蒙古财经学院 呼和浩特 010070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对2005~2007年间57家城市商业银行年度报表的客户贷款集中度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尽管其客户贷款集中状况近年来有所改善,但仍远高于监管指标,对银行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造成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并且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有明显的差别。本文在分析客户贷款集中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降低贷款集中度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商行   贷款集中度   收益   风险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简称“城市商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中小企业和城镇居民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城市商行也是容易积聚风险的领域,较高的贷款集中度一直是这类银行普遍面临的问题。
  Markowitz(1952)的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是现代金融风险控制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贷款集中度风险概念就是基于这一理论而提出来的。一般来说,银行的贷款集中度包括信贷投放的地区集中、行业集中以及客户集中,其中只有客户集中程度有明确的约束指标。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对此均有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10%;二是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15%;三是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余额(或全部关联授信)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50%。然而制度上的这种规范并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效力,即便是风险监控较为严格的大型银行也屡屡在客户贷款集中度上突破限定,规模较小的城市商行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从近几年公布的数据看,客户贷款集中度呈现出比例持续偏高、调控难度较大的特点。实践证明,信贷资产在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下更容易形成集中。银监会在《2009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在信贷高速扩张的过程中,信贷资产的集中度风险日益凸显。然而一直以来,公众对规模较大的银行特别是上市银行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而众多中小银行却较少受到关注。所以本文拟以贷款集中度为视角,对近年来城市商行的相关状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