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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2007年 第 01 期
总第 42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摘  要
      一、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
  本准则第四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租赁开始日和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