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6 期
总第 47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若干思考

作  者
陈丙 孙甲奎 陈三川

作者单位
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我国的政府会计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对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在借鉴国内外成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   权责发生制   受托责任

      1997年我国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颁布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等特殊行业的会计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以预算资金为核算对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以预算资金收支运动为核算重点,会计主体与报告主体合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