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33期)
财经论坛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传导及控制——以中国铁建沙特轻轨项目为例

作  者
叶建木(博士生导师),潘肖瑶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武汉430070

摘  要

    【摘要】“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了新的机遇,但众多项目不容乐观的经营状况表明,沿线投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基于风险动态视角,研究风险传导的基本要素、过程和效应,并以中国铁建沙特轻轨项目为案例,对沙特项目的风险传导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控制的策略,即密切关注并控制风险源、提高风险阈值水平、密切监控财务风险传导路径。
【关键词】一带一路;风险传导;投资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33-0096-7一、引言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依托战略沿线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优化配置战略沿线国家之间的经济生产要素,为我国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在海外投资提供了新机遇。但据我国商务部统计,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及能源领域的海外投资失败率高达70%,风险巨大。如何在抓住机遇的同时控制风险,是当前理论界与实业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海外投资风险进行了研究。李清文(2008)从投资视角的差异对海外投资风险进行了分类,此后于丁一(2010)对后危机时代背景下国企海外投资的风险进行了详细分类,吕景胜(2016)指出了国际化形势下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新型风险类型。
国内外也不乏学者从动态视角对企业风险进行探索。Gatti和Gallegati(2006)研究并构建了以供应商、制造商和银行为主体的供应链网络模型。Jean Helwege(2010)从风险相关者以及信息传染方面对导致企业破产的系统性风险进行了研究。叶建木、邓明然、王洪运(2005)构建了风险传导机理基本框架。此后叶厚元(2006)对引发企业跨国投资并购风险传导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研究。牛晓晔(2014)结合项目施工阶段提出了成本风险传导框架。张红平、叶苏东(2016)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法研究并指出PPP项目的风险因素和传导路径。
纵观目前国内外相关文献,有关海外投资风险及其传导的研究逐渐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而“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海外投资模式与传统的投资模式相比具有新的特点和更多的不确定性。本文从风险传导的角度,通过分析“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在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及传导路径,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以期降低企业“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经营亏损甚至失败的风险。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传导机制的构成
(一)海外投资风险传导要素
1. 风险源。
(1)东道国层面。第一,政治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是地域政治冲突热点区域,各国的政权更替、政府腐败、与其他利益关联国家的外交关系变动和恐怖组织引起的政局动荡等,都会影响中国企业在此投资的稳定性。《2017“一带一路”能源资源投资政治风险评估报告》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中南亚、西亚及北非地区政治风险比较突出,其中阿富汗、尼泊尔、东帝汶和巴勒斯坦被报告列为政治风险最高的4个国家;东亚(蒙古)、中亚和中东欧地区及独联体国家的政治局势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新加坡和阿联酋政治风险最低。
第二,经济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依靠能源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消费能力低,发展前景不确定,在这些国家投资很容易因需求不足而无法收回成本。外汇风险也不容忽视,沿线发展中国家大都没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国家货币政策不稳健,外汇汇率频繁波动、幅度不定,增加了中国企业投资时成本结算和获得稳定收入的风险。根据中国信保的国家风险评价体系,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东南亚和中亚地区国家经济风险有所下降,其中大部分国家处于民主化转型初期,其成功与否是国家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法律风险。东道国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首先是市场进入壁垒,发展中国家为保护能够提升本国核心竞争力的某些行业,会设置贸易壁垒。其次是合同方面,“一带一路”沿线的基建或能源项目的合作双方通常签订的是国家合同(经济开发协议),这类合同与一般商事合同有所区别。最后是东道国的投资法律环境,在“一带一路”沿线,俄罗斯、东亚国家以及中东欧一些国家的法律体系建设相对完善,在中东欧有8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已达到TRIPs要求,但在南亚、中亚、西亚,大部分国家如东帝汶等的法律制度领域相对空白,在这些国家投资面临的法律风险较高。同时,要注意不同国家、法系之下的法律形式、规则与处理方式的不同而导致的法律信息不对称,如东亚(蒙古)、除阿富汗之外的中亚国家、东南亚大部分国家、中东欧国家以及俄罗斯隶属于大陆法系;英国、美国包括部分亚洲国家如印度,隶属于英美法系;中东国家如沙特阿拉伯和阿富汗等隶属于伊斯兰法系。
(2)母国层面。第一,政治风险。“一带一路”战略的沿线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战略位置重要,该战略的实施不可避免地会对世界其他大国造成一定冲击。美国在2011年也提出了一项“新丝绸之路”计划,旨在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中亚、南亚及周边国家经济圈。欧盟于2016年发布的新欧盟全球战略指出了欧盟邻近地区及亚洲在其外交战略中的重要性。这使得中国企业深陷大国博弈的战场,其在沿线地区投资时会面临更复杂的政治风险。
第二,法律风险。现阶段,我国各部门对各行业的境外投资还处于多头管理状态。境外投资之前,中国企业都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备案,如商务部要求中央企业以及其他地方企业按照《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提出境外投资申请备案并依法经营。若企业未严格按照程序在各部门审批,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仅面临处罚,还会延缓项目进度。
(3)企业层面。第一,整合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宗教信仰、文化习俗与我国差异较大,东南亚和中亚地区普遍信仰佛教和伊斯兰教,部分国家还存在政教合一的关系,不同的价值观、消费观以及商业规则,辅以语言差异带来的沟通障碍会对企业整合以及后续合作带来很大影响。
第二,融资风险。“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项目主要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回报率不明确,投资这些项目需要企业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根据亚投行预计,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每年需要投入8000亿美元才能支撑目前的经济增长,而现有的金融机构很难提供足够的资金。如果企业不能利用好国际融资环境,出现资金链断裂,就会影响项目进程,甚至叫停项目。
第三,投资决策风险。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容易因抢先占领海外市场或是受“政治行为”影响而忽略项目本身的商业意义,决策过程中企业管理者的主观判断会使企业面临一系列投资风险。
第四,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的启动、实施、完工及技术等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发展水平、技术人才水平、管理和不可抗拒的外力因子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会导致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或建设内容不得不发生变动,从而浪费已经消耗的人力物力,延缓项目的实施。
2. 海外投资风险传导的风险事件。风险事件即风险传导的诱因,它本身可能并不携带风险因子,但其发生可以触发风险源释放出风险流。当海外投资项目里的风险因子积累到爆发的临界值时,只有通过风险事件的触发,风险能量才能迸发,因此风险事件可以说是风险因子能量迸发并释放出风险流的具体表现形式。
3. 海外投资风险传导的介质。
(1)物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项目大部分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以物质为载体的风险传导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大部分项目中,形成了以建造企业为中心、材料分包商为上游、政府或公众为下游的供应链。这条供应链中任何节点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项目的完工时间和质量,进而反过来影响供应链的上游(如企业无法按时收到货款等)和下游(如东道国政府无法按时完成对群众的允诺等)。
(2)资金。资金问题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点。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时会导致工期延长等而无法按时获得收入,从而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无法按时偿债。当债务积累过多时,会反向影响供应链的上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形成以资金为载体的海外投资风险传导。
(3)信息。以信息为介质的海外投资风险传导主要是由于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引起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东道国政府等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时,空间距离是产生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很容易由于距离问题出现纰漏,如项目所在地管理反馈虚假信息而未被发现、企业总部因不了解当地情况或依据接收的虚假信息做出错误决策、管理层之间效率低下而导致信息传递缓慢,以致影响项目进程等。
(4)人员。以人员为载体的海外投资风险传导主要体现在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上。从专业能力方面来分析,“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企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能力:了解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东道国的经济、政治环境以及政府产业优惠政策等,并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决策;了解中国和国际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了解并熟悉企业的财务关系网络,对风险具有敏锐的判断和处理能力等。从职业道德素养方面来分析,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养:客观真实地向上级管理层反映海外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进展及发生的问题;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不滥用职权来获取私人利益;依照中国和国际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等。
4. 海外投资风险传导路径。海外投资的风险流从风险源释放后会在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利益关系网络中传导至其他流程和节点,主要包括资金链、利益链、业务流程链等,其传导路径见图1。

 

 

 

 

 

 


“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传导的主要路径是资金链。大部分项目完工前不会有任何资金流入,根据目前“一带一路”投资情况,投资企业以国企居多。由于投资项目多为大型基础设施或能源类项目,“一带一路”推进的关键因素在于金融支持。但资金不只来源于企业本身,多数情况下是合作方共同出资,因此“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项目的资金链蕴含着更大的不确定性。项目营运资金不足会中断施工,推迟完工及收入取得时间,传导至筹资环节则表现为企业因现金流入不足而无法按时还债。
同时,“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会沿着业务流程链传导。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水平有限,项目方案设计及技术输出主要保留在中国企业手中,只有部分施工作业会外包给当地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阶段出现纰漏,都会影响其他阶段任务的完成,风险依然会沿着这些业务活动传导至企业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
利益链传导路径主要体现为,企业和投资项目利益关系网内各个节点的关联性使得任何一个节点的风险流会随着相应的利益关系传导至另一个关联节点。大部分企业的“一带一路”投资项目都采用的是PPP模式,这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国内外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发生联系,投资风险的直接传导一般发生在与中国企业有直接贸易往来的公司中。当风险通过直接贸易往来公司传导至第三方公司,便产生了风险在中国企业与外部企业之间的间接传导;当不存在直接贸易往来的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由于处在同一条利益链上而受到风险影响时,就产生了风险在中国企业与外部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间接传导。
5. 海外投资风险传导的风险阈值。海外投资风险阈值是海外投资项目所能承受的风险的最大值。一旦风险能量聚集突破风险阈值,超过了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调节能力,隐藏在风险源中的风险因子将会被触发并释放,形成海外投资项目风险的动态传导。风险阈值的突破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风险源中风险流的流量强度及变化速度超过了海外项目的承受限度;二是由于海外投资项目的内部和外部因素造成风险阈值的降低而使得静态的风险开始进行动态传导。
(二)海外投资风险传导的过程及传导效应
由于企业海外投资外部和内部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等导致利益关系网络中的某个风险源释放了一定的风险,风险流通过一定载体,在一条或者多条路径上传导至利益关系网中的多个节点甚至整个关系网络,使得企业及项目在经营活动中遭受损失,即形成了海外投资的动态风险传导,如图2所示。

 

 

 

 

 

 

 

 

 

 

 

 

 

 

海外投资风险传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投资风险传导是指企业在投资经营活动中积累的风险通过载体,在一定的路径上传导至其他与该企业有利益关系的企业,包括企业与外部企业之间的直接和间接风险传导、外部企业之间的风险传导。狭义的投资风险传导是指企业在投资经营活动中某一个或几个节点上的财务风险通过载体,在一定的路径上传导至企业或项目内部其他节点,这会加重整个企业及项目的受损程度。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传导与传统风险传导相比,具有突发性、随机性、联动性和非可逆性等特点。
突发性主要体现为风险事件迸发之前风险因子逐渐积累的过程,由于中国企业的总部可能与其海外投资的国家相隔甚远,或者由于文化差异等原因导致中国企业的管理层对海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了解不充分,中国企业的管理层很难发现海外企业或项目的内部系统或宏观环境发生的细小变化,一旦这些细小的风险因子积累到一定程度,会触发隐藏已久的风险事件,在整个关系网络中传导,突发性地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随机性体现为风险传导的风险源不能进行准确的预测或控制。在某一特定的性质范围内,对“一带一路”沿线经济、政治、文化不稳定的发展中国家投资时,任何一个随机事件都可能引发风险,从而导致海外投资项目受损。
联动性即中国企业投资于“一带一路”沿线时面临的风险之间会循环联动,如政府变更等政治风险会引发经济风险,经济风险会导致某些社会风险的发生,如损害群众的利益并引起他们的不满,社会风险又会反作用于经济风险。2009年中电投集团在缅甸招商引资政策和暂时相对稳定的政治关系的鼓励下,在缅甸开展了巨额投资项目——缅甸密松水电站。可惜随着美国“重返亚太”计划的推行,缅甸开始疏远中国,同时缅甸群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被煽动起来,加之中电投在环保方面的问题,群众认为中国该项目是在掠夺缅甸的资源,侵犯了他们的利益,最终导致该项目在2011年以“人民意愿”为由被缅甸政府叫停。
非可逆性即财务风险一旦开始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的财务系统内传导,就会改变整个海外财务系统的外部和内部的情况,这种变化是无法通过任何方法来复原的,并且由于社会、经济、声誉等原因,该企业在短时间或更长时间内无法再在该海外市场重新投资。
海外投资风险在一系列传导要件的作用下最终产生的结果即传导效应,主要包括四种。
第一,多米诺骨牌效应,即在投资企业的财务系统中,风险事件导致风险因素携带风险因子聚集迸发后在某一节点产生了财务风险并传导至其他关联节点,出现连锁反应导致一连串的损失。该理论认为消除传导路径上的风险因素或者中断传导路径上的一个财务关系,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原计划2014年底开业的中国建筑巴哈马度假村项目经历了6年的建设之后宣布破产,而破产的主要原因只是工程进度的一再拖延。大股东巴哈马度假村有限公司不断出变更要求、拖延设计方案交付,中国建筑投入了近7200万美元而未收到任何工程款。由于迟迟等不到现金流入,该项目最终宣告破产。
第二,蝴蝶效应,指海外投资企业关系网络中某个节点的一个微小的行为都会对网络中的其他节点造成影响。2014年“马航事件”在短期内对在马来西亚投资的中国企业的影响便解释了蝴蝶效应,“马航事件”发生后,作为马来西亚最大的中国房地产公司碧桂园的股价跌幅达21%,同时在马来西亚的新住宅项目的原定发售时间也被无限期延后。
第三,耦合效应,指海外投资企业关系网络中的各个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节点在风险传导过程中相互影响,从而导致最终传导的风险强度被改变。按照风险流在传导路径上的耦合程度可将其分为弱耦合效应、强耦合效应和纯耦合效应。
第四,破窗效应,指如果企业在发生不良事件后放任其发展,会传递纵容的信息,诱导更多不良事件发生。如中国投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项目中最容易遭遇的问题就是不计成本地不断纵容业主提出的变更要求,最终导致项目超出预期而破产,如果企业及时把握主动权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不给业主可以肆无忌惮提出要求的心理暗示,就能有效地防止下一个漏洞的产生。
三、“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风险传导分析——以中国铁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为例
(一)中国铁建沙特麦加项目简介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建”)于2009年2月10日与沙特阿拉伯(简称“沙特”)签署了《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17.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0.7亿元。该合同规定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工期约为22个月。但随着项目的开展,中国铁建发现,由于文化、天气和地理环境等因素,实际工程量远超预期,成本陡增。同时业主不断变更要求导致项目工期拖延,以及项目在签署阶段采用一对一议标形式,使中国铁建在项目开始及实施过程中失去自主权。2010年10月项目还未完工时,中国铁建宣布以2010年9月30日的汇率折算,该轻轨项目总预计亏损41.53亿元。
(二)中国铁建沙特轻轨项目风险源分析
1. 东道国层面。
(1)文化方面。沙特宗教氛围浓厚,宗教禁忌多,工程所在大部分地点处于穆斯林集中区,为项目推进带来了较大风险。第一,沙特非穆斯林人禁止进入伊斯兰教圣地,中国铁建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费用寻找穆斯林民工,直接导致工程进度延期和成本上升。第二,由于当地工作方式和文化习惯,劳工每日最多工作8小时,而不是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度,加之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定期举行朝觐和斋月等活动期间项目必须停工,使得项目进程无限延误,进而导致实际成本递增,与整体预算出现严重偏差。
(2)地理环境方面。沙特位于中东地区,沙尘暴多发,不利于项目工程推进,项目所需的材料远超预期,导致成本超支。同时由于沙特极端天气频繁,员工身体很容易出现不适,增加了人力成本。
(3)工程变更方面。轻轨项目全面施工后,业主对项目做出了大量的指令性变更要求,有些变更要求需要对已完工部分进行重新调整,为保证按期完工,中国铁建不得不投入更多时间、金钱和人员。但是由于在总承包合同中,如果业主提出的变更要求属于非实质性变更要求,工程变更的责任便由总承包方承担,因此上述工程变更造成的损失最后只能由中国铁建承担。
(4)汇率方面。沙特轻轨项目规定合同货币使用沙特货币里亚尔,合同总金额约为66.5亿里亚尔。以2010年9月30日汇率折算,该项目总计亏损41.53亿人民币,包括因汇率折算造成的1.54亿人民币的财务费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麦加轻轨项目的亏损。
2. 公司层面。
(1)合同方面。中国铁建沙特麦加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即由总承包方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营维护。总承包方需在项目签署阶段预算出固定的价格并在规定期限内完工,中国铁建首次承接这种模式的项目,不了解中东和欧美地区的工程运作模式,事前对合同事项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如此就衍生出两个风险源:第一,中国铁建没有把握好自己的总承包权,如由业主指定一些欧美西方国家的企业和当地企业为分包公司和供应商,这些公司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价格远超合同的预期;第二,沙特轻轨项目在竞标时,由于中国铁建急于拿到项目,没有对沙特地区修建轻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同时为获得竞争优势,贸然采取了低价战略,再加上项目实施过程中遭遇的各种变动和困难,导致项目工程量加大,最终造成巨额亏损。
(2)风险评估方面。中国铁建没有建立完整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制。为开辟中东市场,在没有总承包模式管理经验和海外工程项目经营经验的情况下,没有对沙特地区投资和修建轻轨的详细情况及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考察和评估,没有考虑到后期实际成本变动风险等,使得项目定价不合理,从一开始就为项目的亏损埋下了隐患。
(3)内部控制方面。首先,中国铁建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管理意识,组织结构不健全,对投资和经营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对专业性人才的重视和培养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当中国铁建已经意识到业主后期不断提出的变更要求与最初的建筑方案有很大偏差时,没有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寻求解决方案,把握主动权并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加大投资来满足业主的要求,直到最后发生重大亏损才不得不向上级报告,可见中国铁建对该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意识的薄弱。
3. 母国层面。沙特轻轨项目对中沙两国来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它是在两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签订的,这是沙特几十年来的第一个轻轨项目,缓解了穆斯林圣地的交通压力,是中沙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标志。该项目起初经济意义不强,一开始就面临可能收不回投资的情况,超越了企业的一般商业行为,成为中国的一项政治任务。
(三)中国铁建沙特轻轨项目风险事件分析
上述沙特轻轨项目的财务风险源在遭遇一定的风险事件后迸发、传导并最终导致沙特项目的失败,风险事件如下表所示。

 

 

 

 

 

 

 

 

 


(四)中国铁建沙特轻轨项目风险传导路径和载体分析
1. 以信息、物质和人员为载体的由外向内的风险传导。造成沙特轻轨项目风险传导的外部因素有中国政府、竞争对手、关联承包方和东道国业主等。中国铁建为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获得在各国政府和各界媒体高度关注下开展的具有重大外交战略意义的沙特轻轨项目,贸然采取低价战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关联承包方进度严重滞后和业主不断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使得整个项目的工程量不断加大,投入的成本不断增加,最终导致项目亏损。
2. 以资金和物质为载体的由子公司向母公司的风险传导。2011年中国铁建与母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签订了《关于沙特麦加轻轨项目事项安排的协议》,以20.77亿元的对价将沙特轻轨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交给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最终由母公司和国家为该项目的重大损失买单。
3. 以信息和人员为载体的公司内部风险传导。沙特轻轨项目在合同签订阶段公司高层就主张“三个不讲”,而没有对沙特的投资情况、运作模式、轻轨建设环境及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没有对合同进行详细解读,草率决策,最终导致项目的设计与业主的理念出现重大偏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者缺乏经验,对各种情况和风险预测不足,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工程质量经常不达标而反复重建。同时在面对业主不断提出变更要求的情况下,项目管理者没有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停工等待解决方案,而是照单全收,加紧投入更多的成本,如此造成项目的巨额亏损。沙特轻轨项目的投资风险传导具体如图3所示。

 

 

 

 

 

 


四、“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风险传导的控制措施
(一)密切关注并控制风险源
1. 东道国层面。密切关注本国与东道国或多国之间的政策、法律和国家之间关系的变化并对稳定程度做出分析和预测,充分利用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更好地控制政治风险。
2. 母国层面。首先,促进与海外国家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参加国际之间的合作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如东南亚联盟等,争取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签订投资保护协议,为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加强宏观战略引导和相关政策支持,做好海外投资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积极引导企业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进行投资。适当地创新金融政策和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与“一带一路”战略企业合作,为企业提供专门的咨询和投融资服务。同时,完善海外投资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在为海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的前提下,规范企业及关联方的投资及经营行为,制定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国家之间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条款挂钩。再次,建立和完善“一带一路”海外投资协调管理保障机构,建立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分析和评估各国的投资环境及风险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库,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市场和项目所需的信息咨询等服务。最后,优化、简化企业海外投资的申报、审批等流程手续,对海外投资企业实行评价考核,有效识别和监控投资项目及企业面临的风险。
3. 公司层面。第一,对海外投资的可行性进行评价,深入分析东道国政治经济环境、东道国与我国关系的稳定性、东道国有关企业投资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地政府以及民众对企业投资的欢迎程度等。第二,建立一套完善的海外投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定期独立专业地识别和分析各方面风险因素,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和反馈并采取控制措施;建立紧急风险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制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依照指标做好防范。第三,重视跨文化管理的工作。企业在投资之前,要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完整的跨文化沟通培训,使员工能够站在异国文化的角度考虑,以避免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经营管理和沟通方面的冲突。第四,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保持资金链的不中断。第一类是新兴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包括亚投行、丝路基金和金砖银行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丝路基金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投资400亿美元,投资项目达15个;第二类是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第三类是传统世界多边金融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第四类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二)提高风险阈值水平
海外投资企业风险源中的风险能量聚集突破风险阈值后会迸发产生风险流的传导,因此,提高投资企业的风险阈值水平是控制风险流传导的一种较为有效的策略,方法主要包括如下两种:第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项目或企业的风险进行柔性管理,即在环境复杂的海外市场中,快速而经济地监督控制并有效处理海外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以此来选择最佳投资方案;第二是企业应该尽量避免降低自身风险阈值水平事件的发生,完善自身和海外投资项目的组织治理结构,重视并加强企业与项目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保证其经营活动不与国内总部出现脱节。
(三)密切监控财务风险传导路径
企业应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预防监控系统,保障风险信息能及时被监测并传递至利益关系网络内的各个节点,包括风险源的动态等,以此来加强海外投资项目或企业内部和外部各个关联节点独立预测、抵御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从而阻止风险因子聚集起来对海外投资项目的运营整体造成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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