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9 期
总第 48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现行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核算的几个问题

作  者
文孟婵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现行会计准则对应收票据的核算尤其是对应收票据的转让和贴现的处理规定,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有较大的变化。本文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计价、应收票据转让和贴现、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收票据?摇  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是企业应收款项之一,根据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统称“现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非金融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就应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所谓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我国应收票据是指商业汇票。从商业汇票的本身特点来看,目前在我国并不存在活跃市场,回收金额也是固定或可确定的,因此它完全满足贷款和应收款项这一类金融资产的定义。现行会计准则对应收票据的核算尤其是应收票据的转让和贴现处理与原会计准则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但是尚缺乏实施细则,以致实务中还有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