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会计核算

作  者
姜海华 史发旺

作者单位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银行襄樊市分行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阐述对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应当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把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同时确认一项长期股权投资。
      【关键词】控股合并   会计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概述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具体方式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被合并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