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CPA
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法律责任新突破——最新司法解释解读

作  者
佘晓燕 李淼

作者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近年来,会计界、法律界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法律责任问题上存有较大争议。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6月4日通过的司法解释对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析。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法律责任   突破

      2007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4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会计界、法律界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这一司法解释的颁布意义重大,原因在于它不仅解决了数十年来会计界与法律界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界定存在的一些分歧,还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保护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