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14期)
财经论坛
基于ISM的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

作  者
童 瑶,叶建木(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武汉430070

摘  要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在面对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时,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行起着关键作用。从资金持有方维度、资金需求方维度、交易维度和制度维度提取10个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因素,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研究方法构建影响因素的关系结构模型,结果发现: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是影响信任机制形成的直接因素,而互联网整体的网络道德水平对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起根本性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网络道德水平;平台声誉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14-0124-5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其影响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甚至颠覆了许多传统的行业,金融业也不例外,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应运而生,对传统的金融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然而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过程中还隐藏着诸多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中的客户群体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如何消除客户的疑虑,为客户资金提供最有效的保障,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一直致力于解决的关键问题。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体系、第三方支付方式都是为增强客户的信任感而建立的,但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之间呈现出何种作用关系,是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解,当前研究主要分为两种观点:一是互联网企业依据自身优势和互联网特点,开展与金融相关的业务活动,创新服务模式,如第三方支付;另一种是实体金融机构依托线下基础资源,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对传统金融服务活动进行改进和变革,如网络银行。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并不是单纯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模式,而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思想为核心,对金融活动的创新。在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内容方面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影响、模式的分类、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模式的对比和监管原则等多个方面,而有关信任机制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某些特定群体或者事物,如小额信贷,对电子商务的信任机制研究也有所开展,但现有研究对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较少涉及,尤其是对影响因素内在作用关系的研究并不系统。因此,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构成要素维度,系统提取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并通过建立基于解释结构模型(ISM)的影响因素模型,深入探讨不同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作用关系,以期对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理论研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提取
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是指互联网金融交易参与者在遵守交易规则、交易内容和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克服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以达成信任,促成交易的方式。就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构成要素而言,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过程包含了信任主体、信任客体和信任环境三个部分的共同作用。而从金融功能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包括实现资金融通功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融资、P2P借贷等)以及实现金融服务功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因此,结合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构成要素和互联网金融模式分类,可从资金持有方维度、资金需求方维度、交易维度和制度维度等对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 资金持有方因素。在资金持有方维度,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因素主要体现在资金持有方的自身属性方面,包括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资金持有方的风险感知能力,以及资金持有方的社会网络。
(1)信任倾向。信任倾向是个体通过社会感知而形成的性格特征,它与个体的自身经历、文化背景等因素紧密相连,差异化的个体发展经历、文化背景会形成不同的信任特质,从而对事物产生能否予以信任的预期。个体信任倾向越高,越容易信任其他事物。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资金持有方对其缺少足够的了解,因此,资金持有方对互联网金融的初始信任程度会影响自身的信任倾向,即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度越高,越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反之亦然。
(2)风险感知能力。风险感知是对事件预期结果不确定性的感知能力。在互联网金融中,资金持有方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第一,资金在发生交易关系后可能由于资金使用方存在的问题造成自身资金无法收回的财务风险;第二,资金在交易后所获收益难以达到预期目标造成的收益风险;第三,由于决策失误造成交易失败所带来的自身情感伤害,即心理风险。资金持有方在面对上述可能出现的风险时,自身风险感知能力越强,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预判越准确,对于风险就有越强的承受力,从而更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3)社会网络。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带动了个人社会网络的不断扩张。就互联网金融中资金持有方而言,在资金交易的决策过程中,自身社会网络中同事、朋友的参考性意见对于决策结果有重要影响。资金持有者对自身社会网络中的同事、朋友存在较强的认同感,从而在双方对于同一事物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时,往往会通过社会网络的反馈信息修正自身的认知结果。可以看出,资金持有方的社会网络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因素之一。
2. 资金需求方因素。在资金需求方维度,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二是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
(1)信誉水平。资金需求方信誉水平集中体现了利益相关者对其在运作能力、效率、理念、诚信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评价。信誉水平较高的资金需求方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持有方的投资,并且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推广宣传,从而增加资金持有方对其高信誉水平的认知,这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2)资金需求规模。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对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越大,资金持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会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信用评判,并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更为严格的监控。而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越大,也能够从侧面表明其对资金的依赖度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资金需求方提升自身能力,以应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严格的监控措施,从而有效地促进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资金需求规模这种促进作用的强弱体现,主要受到资金持有方的认知能力及资金需求方个体属性的影响。
3. 交易因素。在交易维度,主要体现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相关属性对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包括平台交易规模、平台声誉和平台技术支持等三个方面。
(1)平台交易规模。互联网金融平台交易规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台自身的运营水平和实力。一般而言,平台的交易规模越大,有关金融交易的管理制度越完善,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资金需求方有着更为严格的信用等级准入标准,从而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平台的信誉水平则会显著提高,吸引更多的资金持有方、资金需求方入住其中。可看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易规模越大,金融交易相关主体的信任程度越高,越能够促进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2)平台声誉。平台声誉是吸引资金持有方、资金需求方入住平台进行金融交易的直接影响因素。维持平台优质声誉的关键在于平台保持较高的交易成功率,而这需要平台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来保障金融交易的顺利开展。当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声誉水平较高时,资金持有方、资金需求方会优先选择其进行交易,故平台声誉影响信任机制的形成。
(3)平台技术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支持,因此技术因素是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相较于传统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对于技术的支持更为依赖,而由技术因素所造成的安全风险破坏性更大,对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也会造成极大影响。
4. 制度因素。在制度维度,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主要涉及法律制度、网络道德水平两个方面。于信任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模式尚不成熟,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还相对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而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能够有效规制金融交易各方的行为,针对失信行为的相关主体进行处罚并降低其信誉水平,通过法律制度提升交易参与各方之间的信任程度,促进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2)网络道德水平。网络道德水平是从道德因素角度考虑互联网金融参与各方的行为约束和规范。在互联网金融中,整体网络道德水平越高,越能够吸引更多的个体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来,并能减少相关方对交易流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可以看出,高水平的网络道德对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就互联网金融自身的虚拟属性而言,较高的网络道德水平还难以达到,由此所导致的信任危机也是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因素之一。
基于上述分析,可提取如表1所示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因素。

三、影响因素关系结构模型的构建
为进一步分析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本文基于解释结构模型(Interpretation Structural Model,ISM)的研究方法构建了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的关系结构模型。解释结构模型结合经验知识和数学模型手段对复杂系统问题进行层次化分解,能够深入分析多要素构成的复杂问题。
结合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本文选取了10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ISM小组,对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多轮讨论分析,小组成员包括3位高校教授、3位银行互联网金融部门的负责人、4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高管,就各个因素对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多次沟通反馈,以确定影响因素的关系,并根据以下规则建立邻接矩阵A:
(1)Fi对Fj有直接影响,aij取1,否则取0。
(2)Fj对Fi有直接影响,aji取1,否则取0。

 

 


 
在邻接矩阵A的基础上,采用布尔运算规则,进一步求解矩阵A与单位矩阵I的和(A+I),并满足式(1)的要求。
M=(A+I)n+1=(A+I)n≠…≠(A+I)2≠(A+I)1 (1)
此时矩阵M即为可达矩阵,且可达矩阵M中元素mij的值为1,表示因素Fi与因素Fj之间存在可到达路径;元素mij的值为0,则表示两因素之间不存在可到达路径。可达矩阵M可进一步显示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作用关系。可达矩阵M如下所示:

 

 

 

根据可达矩阵M,归纳各个因素之间的影响与被影响关系。将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称之为可达集,以R(Fi)表示;将因素之间的被影响关系称之为前因集,以A(Fi)表示,如表2所示。

 

 

 

 

 

 


最高层级因素的判断条件:
R(Fi)⋂A(Fi)=R(Fi)          (2)
从表2可以看出,按照式(2)的最高层级因素的判断条件,影响因素F1、F2首先从影响因素集中析出去除,并将其确定为最高等级要素。在此基础上,继续按照式(2)的条件进行处理,发现影响因素F3、F6、F7符合R(Fi)⋂A(Fi)=R(Fi)的判断条件,将影响因素F3、F6、F7确定为第二层级要素。在将影响因素F3、F6、F7去除后,影响因素F4、F8符合式(2)的条件,将这两个因素确定为第三层级要素。继续去除影响因素F4、F8后,因素F5、F9可确定为第四层级要素。最后,将仅剩的影响因素F10确定为第五层级要素。至此,全部影响因素析出。
根据表2的分析结果,将可达矩阵M按照层次化进行处理,对可达矩阵M进行重新排列,结果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根据对角线上的单位矩阵,可将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F1、F2两个因素,第二层级包括F3、F6、F7三个因素,第三层级包括F4、F8两个因素,第四层级包括F5、F9两个因素,第五层级包括F10一个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的关系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
四、对各影响因素的分析
从图2中可以看出,各个因素对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程度并不一致,出现了影响因素之间的层次高低差异性,结合模型分析结果,进一步对模型结构的理论意义进行讨论。
1. 从模型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最根本因素是互联网整体的网络道德水平,网络道德水平因素对法律制度因素有直接影响。互联网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的驱动要素,越来越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网络参与各方的行为很难受到道德因素的约束。虽然政府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互联网规范制度的建设,但诚信失范仍然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为突出。互联网道德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规范网络参与各方的行为,提高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质量以及法律法规的监管效率。因此,提升互联网整体的网络道德水平是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根本所在。
2. 从图2可以看出,第四、三、二层级所表现的因素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间接因素。第四层级包括法律制度、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两个因素,其中法律制度对上一层级中互联网金平台的技术支持因素有直接影响,而资金需求规模对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有直接影响,但两因素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可以看出,互联网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能够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支持指明方向,在技术层面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和易操作性,使信任机制的形成更为高效。此外,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越大,相关各方对其的金融监管也越严格,从而要求资金需求方不断提升自身在运作能力、诚信水平上的表现,提高利益相关方对其的信任程度。
第三层级包括资金需求方信誉水平和平台技术支持两个因素,两者都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易规模和声誉水平产生影响。平台技术支持是从硬件层面解决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问题,使更多的潜在金融客户选择平台交易,而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较高,能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带动平台交易率的提升,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第二层级包含社会网络、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三个因素,其中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之间相互影响,并且三个因素都对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产生直接影响。资金持有方的社会网络是影响其自身属性的外在环境因素,而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则是资金持有方判断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客观依据之一,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否给资金持有方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会显著影响其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水平。因此,提升资产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可以从这三个因素方面采取相关措施。
3. 由图2可知,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直接因素,资金持有方的风险感知能力和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在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究其原因,这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刚刚起步,正处于吸引传统金融客户的初级阶段的现实情况相吻合,社会公众对互联网金融还缺少较为深入、全面的认识。因此,从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方面来提升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效率,首先要从互联网金融平台架构的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给资金持有方良好的感知认识,进而通过整体社会的网络效应提升资金持有方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构成要素的资金持有方维度、资金需求方维度、交易维度、制度维度四个方面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提取,并建立了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分析了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研究发现,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是影响信任机制形成的直接因素,互联网整体的网络道德水平是影响信任机制形成的根本因素,而法律制度、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平台技术支持、社会网络、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等影响因素通过相互之间的交互关系间接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根据研究结论,对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高效形成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互联网环境下的诚信缺失问题不可忽视,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参与者尤其要遵循行业规范,以保障互联网金融运行的质量和规范程度,尤其是在互联网自身的媒体属性特点下,客观公正的信息对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加强互联网金融道德监管。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不可避免,在兼顾鼓励创新的同时,相关部门可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建立多层级、多部门的联合监管体系,并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法规,依靠法律的权威性来保证互联网金融伦理的实现。

融平台的技术支持因素有直接影响,而资金需求规模对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有直接影响,但两因素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可以看出,互联网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能够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支持指明方向,在技术层面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和易操作性,使信任机制的形成更为高效。此外,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越大,相关各方对其的金融监管也越严格,从而要求资金需求方不断提升自身在运作能力、诚信水平上的表现,提高利益相关方对其的信任程度。
第三层级包括资金需求方信誉水平和平台技术支持两个因素,两者都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易规模和声誉水平产生影响。平台技术支持是从硬件层面解决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问题,使更多的潜在金融客户选择平台交易,而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较高,能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带动平台交易率的提升,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第二层级包含社会网络、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三个因素,其中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之间相互影响,并且三个因素都对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产生直接影响。资金持有方的社会网络是影响其自身属性的外在环境因素,而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则是资金持有方判断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客观依据之一,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否给资金持有方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会显著影响其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水平。因此,提升资产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可以从这三个因素方面采取相关措施。
3. 由图2可知,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直接因素,资金持有方的风险感知能力和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在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究其原因,这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刚刚起步,正处于吸引传统金融客户的初级阶段的现实情况相吻合,社会公众对互联网金融还缺少较为深入、全面的认识。因此,从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方面来提升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效率,首先要从互联网金融平台架构的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给资金持有方良好的感知认识,进而通过整体社会的网络效应提升资金持有方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构成要素的资金持有方维度、资金需求方维度、交易维度、制度维度四个方面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提取,并建立了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分析了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研究发现,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是影响信任机制形成的直接因素,互联网整体的网络道德水平是影响信任机制形成的根本因素,而法律制度、资金需求方的资金需求规模、资金需求方的信誉水平、平台技术支持、社会网络、平台交易规模和平台声誉等影响因素通过相互之间的交互关系间接影响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形成。
根据研究结论,对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信任机制的高效形成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互联网环境下的诚信缺失问题不可忽视,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参与者尤其要遵循行业规范,以保障互联网金融运行的质量和规范程度,尤其是在互联网自身的媒体属性特点下,客观公正的信息对资金持有方的信任倾向和风险感知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加强互联网金融道德监管。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不可避免,在兼顾鼓励创新的同时,相关部门可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建立多层级、多部门的联合监管体系,并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法规,依靠法律的权威性来保证互联网金融伦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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