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教学之研究
增值税免抵退税的教学实践探讨

作  者
赵 蓉

作者单位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州 510405

摘  要

  【摘要】增值税免抵退税是税法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本文采用案例与图形相结合的方法来讲授该内容,将其中的逻辑关系梳理清楚,这样更直观、形象、容易理解。
  【关键词】增值税   免抵退税   内销销项税额   外销销项税额

  出口的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是整个税法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笔者通过案例与图形的共同演绎,将其中的逻辑关系梳理清楚,使学生能比较准确地计算出相关的税额。
  一、免抵退税的计税原理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内销企业(本文中企业均指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包括上期留抵税额)。可用图1表述。而在既有内销业务又有外销业务的生产企业中,上面的公式可变为:应纳税额=(外销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