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职工薪酬核算与个人所得税的关联性思考

作  者
甘娅丽

作者单位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贵阳 550004

摘  要

  【摘要】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本文阐述了职工薪酬与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关系,提出了建立个人所得额计税账户监管体系,建立企业与税务部门双链动态管理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模式。
  【关键词】职工薪酬   个人所得税   双链动态管理

   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是企业职工薪酬核算与管理的理论依据,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企业代扣代缴或个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准绳,它们从不同层面诠释了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与内容。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本文分析了职工薪酬核算与个人所得税的关联性问题,提出了以职工薪酬核算为基础,建立个人所得额计税账户监控体系,建立全国各税务部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从而形成税务部门与企业双链动态管理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模式。
  一、职工薪酬与个人所得税关联性分析
  1.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工资是由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确定,与《个人所得税法》所指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口径基本相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自己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个人月工资收入-2 000)×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