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债务重组过程原理及会计核算分析

作  者
赵同剪

作者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 310018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将各种方式的债务重组过程进行分解,详细阐述了债务人的偿债过程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过程以及相应原理,并以此为基础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债务重组   现金   非现金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下统称“准则和解释”)可知,债务重组方式多种多样,账务处理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时损益的处理尤为复杂,需要分别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难度更大。不过,如果我们能够全面地理解债务重组的偿债过程原理,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即将债务重组的过程分解为具体业务的处理过程,那么我们就会比较容易地掌握实务操作的要领。本文就各种方式下的债务重组过程原理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予以介绍,以使实务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准则和解释。
  一、以资产清偿
  (一)以低于债务的现金清偿
  以低于债务的现金清偿,即以低于债务的货币资金清偿。准则和解释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债权已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