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6期)
审计园地
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可以抑制盈余管理吗——以新三板为样本数据

作  者
李小军(副教授),李 夏

作者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昆明650221

摘  要

   【摘要】本文以新三版挂牌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审计师声誉对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公司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同时根据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方向不同,将盈余管理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分别进行检验:在正向盈余管理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公司正向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在负向盈余管理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公司负向盈余管理正相关但不显著。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盈余管理,特别是正向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对公司负向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不明显。
【关键词】新三板;正向盈余管理;负向盈余管理;会计师声誉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06-0092-5一、引言
随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近三年来我国新三板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由于新三板相对于主板的挂牌门槛较低,财务指标限制少,吸引了许多企业在新三版上市。截至2015年年底,在新三版上市的企业已经达到5449家,且数量还在不断上升,新三版的发展前景备受瞩目。由于新三版目前还没有一套专门的信息披露办法,只是要求比照主板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导致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够规范,仅2015年就有22家企业因延迟披露年报而被暂停转让。随着新三板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就成为新三板市场参与各方关注的重点。本文从外部监督即审计师的角度出发,研究外部监督机制中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为提高我国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质量提供经验证据。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1. 文献综述。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者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产生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管理当局与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等)之间利益的不一致,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代理契约的不完备与利益主体的利己性,使得企业管理当局有动机地进行盈余管理活动。一直以来,盈余管理受到了证券监管部门和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进行了大量研究。现有的研究文献集中在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上。研究发现:管理者的异质性(姜付秀、朱冰,2013)、CEO和CFO两者任期的交错时间长短(何威风,2015)、高管变更(杜兴强、周泽将,2010;林永坚、王志强、李茂良,2013)、董事会特征(李延喜、董文辰、季侃,2010)、内部控制机构(方红星、金玉娜,2011)、激励机制(卢宁文、戴昌钧,2008)、机构投资持股比例(Grier Zychowicz,1994;Megumi Masashi,2005;崔学刚,2004;肖星、王琨,2005)、地区差异性(李延喜,2012;潘越,2010)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对作为外部监督主要力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盈余管理影响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
事实上,产生盈余管理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而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作为重要的外部治理监督力量,必然会对盈余管理质量产生影响。Kanagaretnam et al.(2010)和李兆华(2014)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可以抑制企业对盈余进行管理。会计师声誉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无形资产,在进行实证研究时经常需要对其进行具体化。关于会计师声誉对盈余管理的关系,国外研究结果一致认为声誉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更好地发现客户进行可操控应计利润的行为(Krishnan,2003;Subramanyam,1996)。但是国内对此意见不一。王兵(2009)等发现在公司进行IPO时,会计师声誉作为市场信号,可以影响机构投资者的报价,进而影响二级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最终影响企业的IPO定价,故企业会倾向于聘请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而由政府认可的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横向和纵向都提高了审计质量(陈辉发,2012)。辛清泉、王兵(2010)选择在内地和香港交叉上市的企业进行研究,发现被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盈余质量相对更高。 蔡春等(2005)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盈余管理有关联,通过实证发现“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可操控应计利润的容忍程度低于“非十大”。王艳艳、陈汉文(2006)把会计师事务所分为“四大”和“非四大”,发现经前者审计的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高于后者。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关于如何降低盈余管理水平,企业内、外部治理均有涉及。大多数是从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入手,即从董事会、股权结构和管理层等方面,以可操控的应计活动模型研究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是作为外部监督机制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成果,其“经济警察”的作用被人们所忽视。且现有文献对会计师声誉是否可以抑制盈余管理争论不一。此外,现有的研究成果大多基于主板市场,新三版作为主板外的全新板块,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较主板而言尚不成熟,信息的形式五花八门,信息的真实性也更被人们所质疑。
2. 研究假设。企业声誉是使公众认知的心理转变过程,是企业行为取得社会认可,从而取得资源、机会和支持,进而完成价值创造的能力的总和。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数量众多的顾客,在审计市场中具有较好的议价能力,因而可以获得较高的审计收费并保持较好的独立性。若会计师为一时的利益降低审计要求,其面临的不仅是失去单个顾客,而是整个顾客群,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的“准租金”将会急剧下降,得不偿失。因此,如果声誉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出现问题,其所付出的声誉成本也会十分高昂,因此在进行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会理性判别,保持独立性是其最佳选择。同时,根据现有法规,会计师对于审计失误的损失负有法定赔偿责任,每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能力并不相同。一般情况下,高声誉的会计事务所由于声誉溢价会得到高收入,有高清偿能力,所以在审计过程中拥有高声誉的会计师相对会更加谨慎,控制差错率,这直接影响着审计信息的质量。另外,由于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对于被审计公司的各种盈余管理行为也有能力进行识别。因此,无论是基于较高的声誉成本和赔偿能力,还是基于专业能力,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都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对被审计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保持较高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1: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越高,企业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
由于盈余管理是管理层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企业会计盈余进行调控,因此,管理者会根据自身需求的不同,有可能调高利润来向外界传递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信息,本文称之为正向盈余管理,也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来隐藏利润使得利润被推后确认,本文称之为负向盈余管理。正向盈余管理由于超出正常水平,调高利润,多数情况下会被会计师关注并识别,对其进行审计时会比较慎重;但是对于负向盈余管理,特别是通过会计政策等合法操作而非虚假交易来减少当期的利润,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会计师一般是默许或不会专门进行额外的审计来查证并加以识别,导致负向盈余管理较少被关注。考虑到高声誉的会计师日常接触的信息类型更加多样化,审计经验和专业知识相对一般会计师更加丰富,因此企业无论进行哪种盈余管理,高声誉的会计师应都可识别;而对于声誉较差的会计师,其对正向盈余管理保持了足够的谨慎性,因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企业正向盈余管理,而对于负向盈余管理却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难以有效识别。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2a:企业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
假设2b:企业进行负向盈余管理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盈余管理正相关或不相关。
三、样本选择与模型设计
1. 样本选择。由于2013年以前新三版挂牌企业数量太少,因此本文以截止到2014年年底、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企业为总样本,数据仅选取了2014年并来源于Wind数据库,依据以下方式进行筛选:①剔了金融保险业和带ST、∗ST的风险股企业;②剔除了真实盈余管理总体指标为极端值的样本企业;③剔除了计算所需数据不全面的样本,数据不全项目包括空白营业收入、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④剔除了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样本,出具此类意见的会计师并非完全认可其信息的真实性,会对研究结果有影响。完成上述筛选后,最终得到了1293家样本企业。
2. 模型构建。
(1)在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方面。本文采用主流的“BIGN”形式进行度量,根据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的综合评分和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审计费用的排名,前“四大”的评分远超过其他。理论上,经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其盈余管理程度应该比“非四大”小。王咏梅、王鹏(2006)采用ERC和事件研究法也证实了“四大”与“非四大”的审计质量存在差异, 相比“非四大”,市场一致认同“四大”的审计质量,因此用审计机构是否为“四大”来衡量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是合理的。本文选取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综合评分排行名单中得分最高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四大”。
(2)在盈余管理测量方面。现如今被接纳的盈余管理计量模型共有四种,我国运用较广泛的是经修正的Jones模型和Dechow模型。Jones模型是以会计政策为切入点,从可操纵应计项目下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企业进行应计项目操控的空间范围愈加狭小。研究表明,操控应计项目容易被审计师识破,企业的管理层发现通过应计项目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效果不明显且手法单一。在此情况下,相对于应计项目操作,管理层更倾向于通过虚构交易活动进行操作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这样的方式更加隐蔽,不易被察觉。因此,本文盈余管理用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进行度量。
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操控主要包括销售操控、生产操控和酌量性费用操控三种管理操控方式。这三种方式分别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销售产品成本加上当年存货的变动额及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之和进行度量。根据Dechow等(1995)的研究,这三者与销售额、销售变动额和总资产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可依据模型计算出正常的销售操控、生产操控和酌量性费用,将其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得出异常部分。
正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估计模型为:
[CFOtTAt-1]=α0+α1[1TAt-1]+β0[SALEStTAt-1]+
β1[△SALEStTAt-1]+ξt
正常的销售产品成本计量模型为:
[COGStTAt-1]=α0+α1[1TAt-1]+β1[SALEStTAt-1]+ξt
存货变动额的计量模型为:
[△INVtTAt-1]=α0+α1[1TAt-1]+β0[△SALEStTAt-1]+
β1[△SALESt-1TAt-1]+ξt
综合上面两个模型,可以得到正常生产操控模型为:
[PRODtTAt-1]=α0+α1[1TAt-1]+β0[SALEStTAt-1]+
β1[△SALEStTAt-1]+β2[△SALESt-1TAt-1]+ξt
正常的酌量性费用估计模型为:
[DISEXPtTAt-1]=α0+α1[1TAt-1]+β0[SALEStTAt-1]+
β1[△SALEStTAt-1]+β2[△SALESt-1TAt-1]+ξt
其中:SALESt为当年的销售额;SALESt-1为上一年即t-1期的销售额;△SALESt-1为t-1期的销售变化额;△SALESt为当年的销售变化额;TAt-1为企业在t-1期的总资产。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CFOt、正常的生产成本PRODt及正常的酌量性费用DISEXPt。用企业当年的实际发生数减去回归得出的正常值部分,计算公式为:EM=Z-[Z]。分别得出异常的现金流量EM_CFOt、异常的生产成本EM_PRODt和异常的酌量性费用EM_DISEXPt。
 最后,本文参照李增福、郑友环和连玉君(2011)的研究,设定真实盈余管理综合指标为:
EM_Proxyt=EM_PRODt-EM_CFOt-
EM_DISEXPt
此外,相关研究(范经华、刘启亮,2013;刘笑霞、李明辉,2013)表明,资产负债率(LEV)、企业规模(SIZE)、总资产收益率(ROA)、企业年末是否亏损(LOSS)及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均会对真实活动的盈余质量产生影响,本文同样对这些变量进行了控制。
根据假设1,本文以真实盈余管理为被解释变量,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四大”作为解释变量,构建模型如下:
EM_Proxyt=β0+β1BIG4+β2LEVi+β2SIZEi+
β3ROAi+β4LOSSi+β5GROWi+εt
其中,β1的符号预计为负。
根据前文提出的假设2a和假设2b,本文将总样本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两类子样本,构建模型如下:
EM_Proxyt+=β0+β1BIG4+β2LEVi+β3SIZEi+
β4ROAi+β5LOSSi+β6GROWi+εt
EM_Proxyt-=β0+β1BIG4+β2LEVi+β3SIZEi+
β4ROAi+β5LOSSi+β6GROWi+εt 
其中;β1在正向盈余管理中,符号预计为负;在负向盈余管理中,符号预计为正。
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四、实证分析
1. 描述性统计。表2中对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显示,盈余管理整体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581 和-1.446,均值为0.009。以上结果表明,在我国新三板市场,盈余管理是普遍存在的。
2. 相关性分析。表3列示了主要变量间的相关系数。从表3可以看出,真实盈余管理与BIG4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与本文的假设1预测相符。真实盈余管理与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公司年末是否亏损之间为正相关关系,与总资产收益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为负相关关系。此外,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各变量之间相对独立,不存在显著的共线性。

 

 

 

 

 

3. 多元回归分析。为检验本文的假设1,将样本整体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回归结果表明:总体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企业真实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越高,经过其审计的企业盈余管理水平越低。也就是说,经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其真实盈余管理水平显著低于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假设1得到验证。

 

 

 

 

 

考虑到企业在进行盈余管理时,既有可能进行正向盈余管理,也有可能进行负向盈余管理。为检验本文假设2a和2b,将样本数据根据被解释变量EM_Proxy是否大于零,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两个子样本。先对两个子样本进行T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出,在正向盈余管理组(EM_Proxy≥0),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其盈余管理均值比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盈余管理均值小0.0639136,且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而在负向盈余管理组(EM_Proxy<0),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其盈余管理均值比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盈余管理均值小0.0399851,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本文假设2a和2b。为进一步检验,本文利用回归模型对正向和负向盈余管理组分别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从表6可以发现:企业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BIG4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企业进行负向盈余管理时,BIG4为正但不显著。实证结果说明:当企业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公司正向盈余管理水平显著负相关,表明对于公司的正向盈余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越高,正向盈余管理程度越低,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公司正向盈余管理具有显著抑制作用,假设2a得到验证;当企业进行负向盈余管理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公司负向盈余管理水平正相关,但不显著,表明对于公司负向盈余管理,尽管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的负向盈余管理水平低于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的负向盈余管理水平,但两者之间没有显著差异。这说明对于公司负向盈余管理,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和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予以了默认。假设2b得到验证。
4. 稳健性检验。对于审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度量,现有的研究文献主要采用“四大”和“非四大”来进行区分,但也有研究结果表明,对比“非六大”,“六大”审计的企业可操控应计项目显著降低(Reynolds Francis,2000) 。而且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排名的分数可知,排名第六的会计师事务所比排名第七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高出近10倍。因此本文采用是否为前“六大”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声誉高低的代理变量重复上述研究过程。结果发现,无论是采用前“四大”还是“六大”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代理变量,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企业盈余管理都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五、小结
本文以2014年前在我国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结果显示,经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显著低于经过“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进一步根据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方向不同,将公司盈余管理区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两组分别进行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审计师事务所声誉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特别是对公司正向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但也有证据表明,审计师声誉对新三板公司负向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

主要参考文献:
Megumi S., T. Masashi. Behavioral Biases of Japanese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Fund Managemen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J].Corporate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Review,2005(13).
崔学刚.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会计研究,2004(8).
范经华,张雅曼,刘启亮.内部控制、审计师行业专长、应计与真实盈余管理[J].会计研究,2013(4).
李清泉,王兵.交叉上市、国际四大与会计盈余质量[J].经济科学,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