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4 期
总第 536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两个关键问题

作  者
尹朝晖

作者单位
武汉科技学院 武汉 430077

摘  要
      本文对所得税会计的两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暂时性差异形成的关键是未来存在应纳税或可抵税事项,而非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一、暂时性差异的判断与形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这种方法贯彻了新会计准则体系资产负债表观的总体要求,据此确认所有的资产、负债,包括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不同而形成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资产负债角度出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表明该项资产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小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扣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会增加企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