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参考资料
公允价值变动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说明

作  者
王 玲

作者单位
江苏洪泽县财政局

摘  要
  一、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公允价值变动,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既是表述某项资产或负债在两个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公允价值增减变动的金额,又作为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构成部分,成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负债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和调整账户(附加备抵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现行会计准则中既是用以表述某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又是一个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科目,在利润表中被列作“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都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现行会计准则规定:①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无效套期部分和公允价值套期,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应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有效套期部分,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则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待预设的条件满足时再转入损益或其他相关项目;③特殊情况下,因资产重分类等原因也需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比如企业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改为自用固定资产时,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④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范指出: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套期关系中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还可以单独设置“套期损益”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