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2 期
总第 554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刍议坏账准备计提的赊销百分比法

作  者
李瑞兰

作者单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摘  要
  根据目前大多数教材的解释,在赊销百分比法下,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赊销总额×估计坏账率。但笔者认为,在现代经济环境中,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是常有的事,故应该用“赊销净额”代替“赊销总额”来计算坏账准备金更为合理,即上述公式应改为: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赊销总额-估计的销售退回与销售折让)×估计坏账率。
  发生的坏账损失大于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将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转销,同时,对于坏账损失大于坏账准备的差额部分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即计入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