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审计师主体因素与分析性程序绩效

作  者
廖义刚(博士)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一、分析性程序绩效的含义
  分析性程序的执行过程中充满了职业判断,因此对分析性程序绩效的定义可以参照审计判断绩效的定义来确定。通常可以将分析性程序绩效理解成分析性程序的执行、判断结果与一定的判断标准相符的程度。更确切地说,判断标准应该从效率性和效果性两方面理解:既要有质量上的保证,即提高效果性,又不能过分追求效果性而使执行成本过高,从而忽略了效率性。因此,良好的分析性程序绩效实际上是效率性和效果性之间的一种微妙平衡。
  效率性标准是衡量审计人员执行分析性程序效率高低的标准。由于审计人员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在追求高质量的审计工作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完成审计工作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分析性程序的引进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时间和成本。审计人员在执行分析性程序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寻找造成异常波动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审计事项。因此,分析性程序执行效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能否有效率地找到造成异常波动的所有主要原因。效果性标准也叫质量标准,在执行分析性程序的过程中,不但要求在寻找造成异常波动的原因时花费尽可能少的时间和成本,而且要求尽可能地查找出所有造成异常波动的原因。如果遗漏了一些重要的原因,则势必导致对某些重要审计事项的遗漏,从而使审计风险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