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金融期货会计处理探微

作  者
余国杰(教授) 罗 奕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
  金融期货,是指交易的买卖双方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或某一段时间内,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交付某种特定数量金融工具的合约。金融期货主要包括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和股指期货。金融期货属于典型的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核算。
  其主要账务处理为:①向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②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③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④衍生工具终止确认时,应当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下面分别以利率期货合约、外汇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为例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