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7 期
总第 47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科技三项经费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  者
陈素芬

作者单位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区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摘  要
  科技三项经费是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以及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科技活动的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属于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之一。用好、管好科技三项经费的前提是正确核算科技三项经费。
  1. 企业收到科技三项经费的会计处理。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科技三项经费。收到科技三项经费时,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购入科研设备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借:研发支出——××科技项目(设备折旧);贷:累计折旧。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科技三项经费。企业收到科技三项经费时,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在科技项目研发期内根据科技三项经费的发生情况,分配递延收益:借:研发支出——××科技项目(材料费等);贷:银行存款。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