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3 期
总第 54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计算及相关会计处理

作  者
王伟

作者单位
邢台学院

摘  要
      一、抵免法计算所得税的具体应用
  1. 直接抵免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直接在国外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直接抵免其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例1: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某国设立分公司,2008年末A公司收到分公司税后所得70万元,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实现利润500万元。假定,某国所得税税率为30%,A公司也没有其他的税收减免情况和纳税调整情况,则A公司2008年应该在国内缴纳所得税额计算过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