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财会月刊(22期)
工作研究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的应用

作  者
袁太芳(教授)

作者单位
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摘  要

    【摘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可分为投入资本、累计留存、待转商誉三个部分,在其持有期间会形成持有收益。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必然涉及初始投资成本中累计留存、持有收益的调整,参照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对权益法可设计出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损益调整冲销法进行核算;对成本法可设计出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股利宣告确认法、初始成本不变的成本法进行核算。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22-0039-4

、问题的提出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拥有对外所有权关系的投资,可以通过资产直接投入取得股权,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或市场交易获得股权。为方便探讨,本文设定在投资单位取得股权后的持有期间内,被投资公司未增发或配发股权,也无债转股的情况。
在投资单位进行投资时,不妨假设:被投资单位账面上的投入资本(含股本、资本公积)为x0,留存收益(含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为y0(可能小于0);持有一定期间后被投资单位增加的资本公积为x1(可能小于0),留存收益为y1(可能小于0)。那么,被投资单位在期末分配前的所有者权益结构为:投入资本x0+x1,留存收益y0+y1(可能小于0)。按照《公司法》及财务通则关于资本保全、无利不分的规定,在y0+y1>0的情况下,被投资方在可持续经营期间的期末可向股东分配的最大利润额为y0+y1。
从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角度来看,投资方获得的股权,可能是从被投资单位直接取得,也可能是由第三方受让而得,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成本(不包括代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及法律规定应缴纳的印花税)为:η(x0+y0)+溢价α。其中,η代表投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中拥有的投资股权比例,溢价α包括中介市场的费用及第三方投资形成的资本利得。y0可能小于0,当y0+y1>0时,投资方在持有与上述股权一定期间后可得到的相应分配额最大值为η(y0+y1)。
溢价α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转让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预计超过市场平均水平。如果认为溢价α构成商誉,则将被投资单位纳入投资单位合并报表时可体现出来,因此,可以认为在取得投资时形成待转商誉。账务处理上商誉一旦形成就不会随意变动,除非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发生变更。
股权持有期间,投资单位在进行账务处理(含对股利所得的处理)时,依据对被投资单位收益的控制权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同来确定将其拥有的份额ηy1是否列入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需说明的是,理论上形成母子关系的控制方(母公司)对子公司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在现实中,为了使母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更充分,要求母公司个别报表按成本法核算,而在合并报表中则按权益法核算。
由于股权的自由转让,导致投资单位在取得股权前的被投资单位累计的留存收益y0在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会计记录项目产生差异:投资单位将初始投资成本“η(x0+y0)+溢价α”中的ηy0部分列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而被投资单位将此部分累计的收益y0列入留存收益中。此外,投资单位持有的股权投资是否分配及分配股利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及履行其决议的董事会,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①若被投资单位不分配股利,则投资单位是否进行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及如何处理?②若被投资单位分配股利,由于投资单位将投资前的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列入投资成本,投资单位该如何对此进行账务处理?
实务中一般难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转让股权当日的股东权益状况,为便于操作,可以以被投资单位能够取得的最近时点的股东权益状况来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内部结构。
二、对被投资单位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年末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时,若投资单位对其拥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或产生重大影响,则投资单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期末权益份额来确认收益,在会计期末(一般为年末)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调整。若被投资单位年末实现净利润,按其拥有的持有期间的利润增加份额,投资单位应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ηy1  
    贷:投资收益 ηy1
若被投资单位本年度发生亏损,则按照亏损承担的相应份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依据《公司法》中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特点,投资单位累计承担的最大亏损额应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入资本)、——成本(累计留存)、——待转商誉”账户的当前借方余额之和为限。也就是说,冲减亏损后,“长期股权投资”总账的余额只能是借方余额或0。
根据其拥有的持有期间的资本公积增加份额,投资单位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ηx1  
    贷:其他综合收益 ηx1
若其拥有的持有期间的资本公积份额减少,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成本(累计留存)
为便于理解,以下举例进行说明。
例1:A公司于2014年1月1日,以150万元购入B公司20%的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购买日,B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一致,为600万元,其中:投入资本480万元,留存收益120万元。2014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2015年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50万元。投资单位的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权益分别见表1、表2(金额单位:万元)。投资方在期末股利分配前拥有的权益份额为:取得投资时计入成本的份额y0(24万元)与持续期间资本公积增加份额y1(40万元)。

 

 

 

 

 

 

2014年1月1日,A公司取得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入资本) 960000  
                      ——成本(累计留存) 240000  
                      ——待转商誉 3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由于A公司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对于2014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00万元,A公司应按B公司股东权益的变动确认其相应的份额,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0
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250×20%=50(万元)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依据是冲减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还是冲减投资持有期间的累计损益份额的不同方法,可以参照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损益调整冲销法来进行会计处理。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的思想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优先冲减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不足冲减的再以投资持有期间的累计损益份额来抵销。
本例中,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50万元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24万元,剩余26万元视为投资成本中累计留存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240000
                          ——损益调整 2600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为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借方余额为14万元。
(二)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的思想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优先冲减投资持有期间的累计损益份额,不足冲减的再以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来抵销。
本例中,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50万元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40万元,剩余10万元视为投资成本中累计留存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0000
                          ——成本(累计留存) 1000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借方余额为1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为0。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在权益法核算时主要采用后进先出法的思想。
(三)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的思想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按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与投资持有期间的累计损益份额的比例来分别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
本例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2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40万元,现金股利50万元按24∶40分配,分别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18.7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1.25万元。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187500
                          ——损益调整 3125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借方余额为5.2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借方余额为8.75万元。
(四)损益调整冲销法
损益调整冲销法是指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无论是否是清算性股利)时,不论其当前余额是否足够冲减,投资方均按实际应收的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余额,这就可能使“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需要说明的是,损益调整冲销法的“冲销”时点是股利发放“宣告”时点,而不是实际“发放”时点。
本例中,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000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为贷方余额10万元。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后,由于投资单位对其缺乏控制权或不具有重大影响,则要求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股利宣告(获得收取股利的权利)确认收益。在被投资单位股利分配前,投资单位对其不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自然无法确认自己的投资收益,也就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一般会在备查簿中予以备注登记。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或“投资收益”账户余额: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例2:假设A公司对B公司20%的股权投资对其无重大影响,其他条件同例1。
2014年1月1日,A公司取得投资时的账务处理与权益法下的处理相同,此处不再重复。
由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对于2014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00万元,按股利宣告确认的思想,A公司不应进行账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增加40万元。
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250×20%=50(万元)
基于投资单位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依据是冲减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还是以投资持有期间的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累计利润份额确认为已实现投资收益的不同方法,可以参照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股利宣告确认法、初始成本不变的成本法来进行会计处理。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的思想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优先收回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差额部分以形成投资后持有期间的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累计利润份额确认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
本例中,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50万元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24万元,剩余26万元视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240000
        投资收益 2600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为0,备查簿中登记的应享有的利润份额余额为14万元。
(二)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的思想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优先将当前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借方余额确认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不足部分再以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来抵销。
本例中,首先将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借方余额40万元确认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剩余10万元视为投资成本中累计留存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1000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借方余额为14万元,备查簿中登记的应享有的利润份额余额0。
(三)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的思想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按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与当前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借方余额之间的比例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及增加“投资收益”账户余额。
本例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24万元,当前备查簿中登记的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借方余额40万元,现金股利50万元按24∶40分配,分别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18.75万元、增加“投资收益”31.25万元。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187500
        投资收益 3125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借方余额为5.25万元,备查簿中登记的应享有的利润份额余额为8.75万元。
(四)股利宣告确认法
股利宣告确认法是指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无论是否是清算性股利)时,不论其当前备查簿中是否有足够的借方余额,投资方均按实际宣告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贷方,这可能使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增加额为负。
本例中,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0
账务处理后,备查簿中登记应享有的利润份额增加额为-10万元。这将导致投资单位在期末对外披露时,长期股权投资虚增10万元,易使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简便易操作,但会使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在成本法核算时采用的就是此种方法的思想。
(五)初始成本不变的成本法
初始成本不变的成本法的核心思想是保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绝对数不变。不仅保持“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入资本)、——待转商誉”账户余额的绝对值不变,而且尽可能地保持“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的绝对数不变。这就要求在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分配时,优先冲减投资持有期间的累计损益份额,不足冲减的再以当前账面初始成本中的累计留存来抵销。但以后期间一旦被投资单位有利润额,即使未予以分配或分配有剩余,也要优先予以确认为投资收益,直至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恢复到取得投资时的初始金额。此方法不要求年末进行账务处理,而是在股利宣告发放时进行账务处理。该方法的核算工作量较大,必须在每年年末进行备查簿记录,使已分配利润、拥有可分而未分配的份额有清晰的记录,否则容易混淆。
在实务操作中,要求严格区分持有期间比例收益、成本中的累计留存两部分。原则上仅分配持有期间的比例收益,一旦分配数大于持有期间的比例收益,则大于部分作为清算性股利,也就是从成本中的累计留存中暂借支付,必须在被投资单位未来期间实现的持有比例收益中优先受偿。
假设本例中B公司2015年实现税后利润300万元,2016年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50万元。
2014年年末备查簿中登记的应享有的利润份额余额为40万元,另外10万元视为投资成本中累计留存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
2015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50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100000
账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余额为14万元,备查簿中登记的应享有的利润份额余额为0。
2016年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A公司可得现金股利30万元,还拥有应分配而未分配的利润份额30万元。在账务处理时,要对上期已得的清算性股利予以恢复,则:
借:应收股利 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 10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0
经此处理后,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累计留存)”账户的账面余额又恢复到初始值24万元,备查簿上登记的拥有应分配而未分配的利润份额调整为20万元。
我国在执行过的企业会计准则中,一度采用过此方法进行成本法核算。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将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或部分转让时,账务处理上只需要将转让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入资本)、——待转商誉、——成本(累计留存)”、“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各明细账户的余额及备查簿记录上拥有可分配而未分配利润份额的当前余额,进行相应的全额抵销或按比例抵销,借方登记获得的相应的资产,差额通过“投资收益”账户予以平衡。

主要参考文献:
袁太芳.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新探[J].财会通讯,2012(28).
夏迎峰.长期股权投资分配现金股利核算浅析[J].财会通讯,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