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2 期
总第 554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现金折扣会计处理争议分析

作  者
荣树新

作者单位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 410114

摘  要
  现金折扣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它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目的是鼓励客户提前付款,从而缩短收款时间,减少坏账损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并未涉及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因而现金折扣会计处理尚存争议。
  一、现金折扣会计处理存在的争议
  争议的焦点是,现金折扣是否折税,或者说,折扣额的计算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还是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由此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第一种方法:现金折扣考虑增值税。这种方法是含税折扣,现金折扣的计算是在应收账款的基础上进行,折扣额=价税总和×折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