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财会月刊(19期)
会计电算化
谈固定资产暂估转固在用友NC系统中的处理

作  者
曾 莉

作者单位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襄阳441000

摘  要

   【摘要】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暂估转固是企业日常工作中发生较少的一项事项,但如果在用友NC系统中对该事项的处理操作不当,会直接影响企业当期利润的反映。本文就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在按时转固与延期转固两种情况下,该事项在用友NC系统中的操作程序进行说明,以期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固定资产;暂估转固;累计折旧;使用月限;用友NC系统
【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19-0086-3在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会涉及转固的问题,即新增固定资产入账或达到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的固定资产后期增值入账。《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本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更新改造、无偿调入等事项都是由相关业务部门(如设备科或基建科)负责办理。只有在需要付款的时候,业务部门才将相关单据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付款与账务处理。而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不一定会有款项支付,业务部门出于省事的考虑,一直到工程通过审计决算后需付款时才将单据传递给财务部门,这样就会导致延期转固。或者因为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工作繁忙、出差等原因,未能及时将固定资产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况通知财务部门,也会造成延期转固的现象。
本文就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分为按时转固和延期转固两种情况,分别探讨其在用友NC系统中的财务处理过程。
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时转固
如果是新增固定资产,则可以凭暂估价清单或说明、验收单(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证明)、购货合同以及业务部门填制的资产卡片作为原始单据审核后转固。在用友NC系统操作方面,对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业务,由财务人员在“资产管理——资产信息管理——财务处理——资产转固”中找到新增卡片并审核。
如果达到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的条件,需办理固定资产增值,应当由业务人员在系统中填写“资产管理——资产变动管理——资产原值变动单”并打印,再将其与暂估价清单或说明、验收单(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证明)、购货合同等纸质原始单据交由财务人员审核。在用友NC系统操作方面,也是由财务人员在“资产管理——资产变动管理——资产原值变动单”中找到增值卡片并审核。
然后,在总账系统“凭证生成——查询——固定资产”里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如:资产增加(用作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增加(用作后续支出资本化)、其他变动(用作无偿调入等原因)。再选择单据类型后,生成凭证。
待竣工决算后,以决算金额在“固定资产模块——资产变动管理——资产原值变动单”中调整固定资产原值,系统会将折旧放在次月调整。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无须调整原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延期转固
如果业务部门在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因为没有获得确切金额而未能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将固定资产转固,直到审计事务所出具了最终工程决算报告,才将所有原始单据传递给财务部门办理付款,而财务人员也只是把它当作即期业务来办理(只将固定资产入账,未补提折旧),最终会导致折旧费用或成本的少计。在此期间的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也会减少财务费用。这两个因素均会导致利润虚增的后果,从而影响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而且会导致当期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增加。
比如:某公司有一个2015年9月1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仓库,基建部门在2015年12月15才拿到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2015年12月,基建部门将施工单位开出的发票、合同、竣工验收单与工程决算报告一并传递到财务部门办理转固,并要求给施工单位付款。财务部门显然只能将此工程在2015年12月入账,此时还应补提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该笔固定资产的折旧,使该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还原至此工程若在2015年9月入账时应有的折扣金额。
如果是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延期转固,涉及金额一般都很大,甚至达到企业的重要性水平,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在进行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的判断时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除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到工程竣工情况外,还可以从会计账上监控应办理转固而未转固的项目。
对于上述问题,可以查看“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三个科目的明细账,调查这三个科目长期挂账的原因。因为项目承包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预付款,该款项在“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科目中反映。有些监理合同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分次结算支付,款项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采购相关的工程物资,在付款时会记入“工程物资”科目。通过查看这三个科目的发生额,如果有已竣工却未办理转固的项目,则敦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将相关原始单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同时,还可以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核查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
如果确实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项目,在用友NC系统中进行转固处理时可以按以下程序操作:
首先将“预付账款”、“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科目里关于该项目的支出金额汇总,以判断业务部门给出的固定资产暂估金额是否全面、合理。如果是设备类固定资产,这些支出内容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费、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等,但不包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是基建工程,涉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包括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如水电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等),这些支出内容则要多些,应包括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款、监理公司每期工程的监理费、向会计事务所支付的工程审计费、专项借款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额等。这些支出的进项税额均不可抵扣,要计入固定资产的暂估价中。
确定暂估金额后制作新增固定资产卡片。照例以暂估价清单或说明、验收单、转固单、项目合同等(最好可以补充一份延迟转固说明)一起作为附件入账,并在用友NC系统里进行如下操作:
1. 在填写新增固定资产卡片时,“开始使用日期”一栏要修改为竣工验收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期是新增固定资产卡片的填写日期)(见图1)。系统计提折旧时并非以“开始使用日期”作为计算依据,而是以新增卡片的审核日期作为计提折旧的时点。“开始使用日期”实际上只起到反映资产状况的作用,与折旧的计提无关。新增卡片经过审核后,生成固定资产增加的凭证。

 

 

 

 


2. 在“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资产维护——资产变动——选择模板”里选择“使用月限调整”(见图2),以修改使用月限,使该固定资产由系统默认的折旧时限(房屋建筑物一般为20年)调整为从新增卡片审核之后的剩余使用月限,即系统默认折旧月限扣除延迟转固期后的月限。

 

 

 

 

 


3. 补提折旧。在“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资产维护——资产变动——选择模板”里选择“累计折旧调整”(见图3)。

 

 

 

 

 


补提的累计折旧应包括新增卡片生效当月的折旧费用。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月入账的固定资产自下月开始计提折旧,系统默认新增卡片生效当月是不提折旧的,所以要把这个月的折旧也补上。然后在“凭证生成——查询——固定资产”中选择“累计折旧调整”,生成补提折旧的凭证。
三、延期转固的案例分析
某公司有辅料仓库项目已于2014年6月12日完工,并办理验收。业务部门因未能办理竣工决算,迟迟未向财务部门通报。直到2015年6月2日,财务人员通过对“在建工程”科目的查询发现了疑问并追问业务部门,才知该项目早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因此要求业务部门提交办理转固的资料。固定资产管理员于6月3日在用友NC系统中填入新增固定资产卡片,并修改了开始使用日期。财务人员以新增卡片、暂估价清单(含在建工程余额、预付账款余额以及预计工程实际造价大于合同预算的金额)、验收单、项目合同等文件审核后作为附件制单。该项目暂估金额为100万元,净残值5%,折旧年限为20年。
因影响往年利润,截至2015年6月,应补提折旧4.75万元(100×95%÷240×12),影响上年企业所得税5937.5元(100×95%÷240×6×25%),影响本年企业所得税5937.5元(100×95%÷240×6×25%)。因此需在用友NC系统中进行如下操作:
1. 在“凭证生成——查询——固定资产”里选择“资产增加”后制单,生成如下凭证:
借:固定资产  1000000  
    贷:在建工程   800000
        预付账款   100000
        其他应付款   100000
2. 在使用月限调整单(图2)中将“使用月限”由“变动前240个月”改为“变动后240个月”。
3. 在累计折旧调整单(图3)中将“累计折旧”由“变动前0元”改为“变动后47500元”。
4. 在“凭证生成——查询——固定资产”中选择“累计折旧调整”,生成如下凭证: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2375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750  
    贷:累计折旧——房屋建筑物  47500
5. 调整企业所得税,生成如下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8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937.5
        所得税费用  5937.5
待2015年6月9日竣工决算后,项目结算金额为110万元。在“固定资产模块——资产变动管理——资产原值变动单”中在“原值增加”一栏填入10万元。审核后,在“凭证生成——查询——固定资产”里选择“原值增加”,制单生成如下凭证:
借:固定资产   100000  
    其他应付款   100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200000
系统将在下月自动调整折旧金额,并且不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针对本文讨论的内容而言,如果在达到可使用状态5年后才进行转固,那么补提的折旧费用不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此外,因使用月限调整时不需制作单证,所以很容易导致忘记修改使用月限。假设本例中财务人员以转固单、暂估价清单(含在建工程余额、预付账款余额以及预计工程实际造价大于合同预算的金额)、验收单、项目合同等作为附件制证转固,补提了累计折旧,却未修改使用月限,直到2015年12月才发现,则其每月计提的折旧为3760.42元[(1000000×95%-47500)/240],与实际月折旧额3958.33元(1000000×95%/240)不符。所以,在固定资产延迟转固时,一定要定时调整累计折旧并修改使用月限,才可使会计核算正确。
另外,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涉及金额很大,如果跨年延期转固,在年底按房产原值清算全年房产税的时候就会漏提,从而有偷逃税款的嫌疑。因此,需特别注意延期转固的房屋建筑物还应补提房产税。

主要参考文献: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20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