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来稿摘要
自营出口‘低进高转’企业出口退税筹划管见

作  者
刘俊林

作者单位
江苏东台市国税局

摘  要
      所谓自营出口“低进高转”,是指自营出口企业在购进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适用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的原材料比例在90%以上,而由于生产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造成进项税额转出时从高结转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