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2 期
总第 554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存货清查涉及的材料成本差异和增值税处理问题

作  者
冷 琳

作者单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在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发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可能导致账面数量与实际结存数量不一致,也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盘盈、盘亏。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我们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以保证账实相符,但在具体操作时容易对涉及的材料成本差异和增值税问题产生疑问。笔者拟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存货盘盈中要不要考虑材料成本差异?如果需要考虑,应怎样确定该材料成本差异?
  对这个问题,笔者的理解是:存货盘盈时是否确认材料成本差异,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认为,材料成本差异是根据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确定的,如果盘盈数量不大,并且能确定盘盈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时当然应该确定其材料成本差异,否则,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