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财会月刊(13期)
案例分析
金亚科技财务造假事件的反思

作  者
李克亮

作者单位
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曲靖655011

摘  要

     【摘要】本文对金亚科技财务造假事件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造假事件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希望能对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改善相关机构的监管职能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金亚科技;财物造假;审计启示;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13-0086-32015年6月,有感于资本市场会计舞弊案多发,笔者专门写了篇文章——《审计,请让“黑天鹅”走开》,但墨迹未干,新的“黑天鹅”——金亚科技扑棱棱又飞出来了。难怪很多股民感叹“月月上一当,当当不一样”。2009年上市时,金亚科技从股市圈走3.9亿元。2014年11月 ~ 2015年5月,金亚科技股价从10.48元飙涨到52.44元的最高点,期间投资人超过10亿元的血汗钱人间蒸发。失去底线的上市公司和不尽职的审计师再次让我们大跌眼镜。
一、背景介绍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亚科技”)成立于1999年11月,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50号,注册资金34620.3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金亚科技于2009年10月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代码300028,是创业板开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之一。
2015 年6 月4 日、5 日,金亚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周旭辉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金亚科技在2015年8月31日发布了一项惊人的公告,公告称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调减了31433.13亿元。这意味着金亚科技2014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虚增净利润金额高达31433.13万元。2016年1月18日,金亚科技又发布自查报告,承认财务造假。其中2014年度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分配利润、净利润等多项财务指标合计调整金额接近12亿元,调整后的报表已经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二、金亚科技财务造假手法及其表现
2009年10月14日,网络财务打假高手“夏草”现身金亚科技路演现场,连发7问质疑金亚科技,结果被公司管理层搪塞过去。民间的质疑也没有引起证监会的重视。在众多怀疑的目光中,金亚科技不仅成功上市而且在股市演绎了6年多的财富神话,直到2015年8月31日的一纸公告才让其脱去美丽的画皮。
(一)货币资金玩失踪 
金亚科技公告称,调减2014年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2.2亿元,同时调增其他应收款2.2亿元。金亚科技2016年1月在自查报告中披露调整的原因为:“公司存在资金被大股东占用的情况,造成账实不符”。看到这里不禁让人拍案称奇:2.2亿元的真金白银怎么转眼之间成了债权呢?
实际上,这消失的2.2亿元刚好与金亚科技的一项资产重组业务相关。2015年2月13日,停牌中的金亚科技宣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金亚科技拟收购成都的一家游戏公司——天象互动100%股权,该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22.5亿元,双方初步商定交易价格为22亿元。2015年2月9日,天象互动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陈琛将所持的天象互动10%的股权以2.2亿元价格转让给金亚科技董事长,也就是大股东周旭辉。事实很明显了,就是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立信所”)在对金亚科技进行审计时,周旭辉已经将金亚科技的2.2亿元拿去买股权了。但不管怎么说,立信所审计的时候应当发现银行存款失踪的事情。立信所难道没有履行向银行函证的程序吗?难道没有看客户的银行对账单和资金流水吗?如果都看了,那这些单据很可能是金亚科技伪造的。即便是伪造的,立信所也不应该相信。在金亚科技2014年年报中,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高达3.45亿元,2013年年末则为5.75亿元,远超日常需要。如果不是故意无视,作为连续为金亚科技提供9年审计服务的立信所应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
2013年金亚科技发行了1.48亿元公司债券,各项有息负债余额较2012年年末增加了2.04亿元,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一家公司账面上闲置大量资金却又大量借贷,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另外,金亚科技一直推行的创新盈利模式决定了它的资金是紧张的。根据金亚科技的招股说明书,所谓的创新盈利模式就是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即公司向中小运营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时,项目前期投入均由公司承担,包括所有前后端的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并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同时,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5 ~ 12年),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金额和年限参与运营商收视费的分成。这种模式要求金亚科技替运营商垫付大笔资金,如四川南充项目就垫资10840万元。这导致其运营资金一直都很紧张。事实上,根据年报,金亚科技期末的3.45亿元资金里面,除了失踪的2.2亿元,还有0.86亿元是受限制的。这受限制的0.86亿元里面,有0.75亿元严格来说是不属于金亚科技的,因为金亚科技收到成都国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汇来的0.75亿元款项后,又以其为受益人开出了金额为0.75亿元的信用证。这相当于左口袋进来,右口袋又出去了。
(二)虚构预付工程款
金亚科技公告称调减2014年财务年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3.1亿元,同时调减未分配利润3.1亿元,净资产几乎减少了一半。对此金亚科技称,“2014年公司账上所列支付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3.1亿元没有实际支付。”这不得不让人惊叹:金亚科技造假已经达到无法无天的程度了。
根据《证券市场红周刊》署名“诸法空相”的记者调查: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情况,四川宏山在2015年1月5日就已经被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川工商泸处字[2015]第3号),该处罚决定书指出四川宏山自2009年起连续3年均未按规定参与企业年度检验,且在当地工商局发布限期年检公告、催检公告,并向其送达了催检信函后,仍未按规定要求参与企业年度检验,由此导致四川宏山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考虑年底结账和元旦放假等因素的影响,立信所的外勤审计时间肯定是在1月5日之后,理应发现四川宏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即便没有发现,3.1亿元的巨额资金肯定有转账的资金流水记录,立信所也应收到四川宏山方面的回函确认。假如资金流水和回函都是假造的,立信所也应对此事保持起码的职业怀疑——金亚科技2014年年末的净资产(调整前)不过6.08亿元,有何实力投资总额为7.75亿元的物联网产业园基地项目呢?2012年初启动的大项目到底进行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应该去现场看一看呢?这么大的项目怎么连公开的招标信息都找不到呢?施工合同一般都是按完工进度付款,怎么会出现一次性预付40%的情况呢?
(三)虚增收入和净利润  
根据金亚科技发布的公告,其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由55822.95万元调减为52789.77万元,当期虚增营业收入3033.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577.28万元调减为646.16万元,当期虚增净利润1931.11万元。
金亚科技2014年是怎么虚增收入的我们无从获悉,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推测其造假路径。让我们通过下表看看金亚科技的分期付款销售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山东阳谷项目的融资收益率高达25.71%,四川南充项目的融资收益率高达17.34%,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招股说明书中显示,南充项目合同含税价款10840万元,通过分期收款获得的融资性收益却高达14008.32万元,融资性收益甚至远高于合同价款本身,过高的收益率偏离了基本的常识。南充项目的合同签订于2009年4月,刚好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公司上市之前。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冲击,2009年央行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已经下降到5.76%。在当时,经营状况正常的企业通常都能够获得低于基准利率的优惠贷款。南充鸿业广电公司是地方政府下属企业,又有稳定的现金流,为何会以相当于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利率与金亚科技签订分期付款合同呢?背后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虚增收入。
在金亚科技2009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里,有多处不实描述。如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6月底公司在南充已完成12万户用户从模拟电视到数字电视的转换。2010年年报显示,南充二期工程20万户用户转换完成。但是,根据当地媒体报道,2009年8月13日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到2010年5月,南充市注册的数字电视用户才13万户。南充市2009年8月才开始数字电视整体转换,金亚科技在2009年6月底之前已经帮助南充鸿业完成转户12万户,实在是吹牛过了头。2013年发生的事情进一步证实了金亚科技虚增收入的结论。金亚科技在2013年年报里这样写到:“公司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就《南充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运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终止事宜进行确认,并最终签署《终止协议》,确定2013年以及2014年以后都无法收回约定的收视费分成款,公司对长期应收款余额全部核销,因此减少2013年度利润总额6209万元。”6209万元说不见就不见了,损失的原因居然是合同履约方由“南充市鸿业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变更为“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实质上是当初为了帮助金亚科技上市吹的肥皂泡到了该破裂的时候。除了上述比较突出的几点,金亚科技还有很多值得怀疑的地方,比如虚高的采购金额、比例严重失调的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款、虚高的商誉等。金亚科技的财务造假并不高明,这些只要通过简单的财务分析就可以看出的破绽,会计师事务所居然没有发现。2009 ~ 2014年,立信所一直为金亚科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个中原因只有两个:要么是双方合谋,要么是不够尽职。
三、启示
(一)提高违法成本不能再等
社会上有识之士提出“提高违法成本”的呼吁已经有很多年了,但政府部门的行动一直比较缓慢。如果对违规上市公司和审计师的处罚还是执行一般性行政处罚,会计造假、审计失败不仅不会减少,还会增多。
让人高兴的是,2015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在新的《证券法》里,必须从两方面入手提高违法成本:①对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大幅度提高处罚金额并让其退市。现行《证券法》第193条对于虚假陈述类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为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这点钱对于上市公司动辄募集的数亿元资金来说只是沧海一粟,基本起不到威慑作用。自2009年10月创业板推出6年多来,违规公司上百家,但没有一家退市。只进不出的市场肯定是不健康的。鉴于僵尸公司越来越多,证监会于2014年10月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号称史上最严厉的退市制度。文件规定:“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制度,并明确要求对上述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的公司在限期内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实施终止上市制度。建议将该意见写进《证券法》并严格执行。如果金亚科技退市,必将对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巨大作用。②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加重处罚力度。截至2014年底,全国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只有40家,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可谓是大所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于严重失职的事务所坚决取消其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提升审计质量应由政府驱动变为市场驱动
政府部门为了提升审计质量做了很多工作,比如2006年和2010年两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大规模合并,2010年又发布《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目的是为了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并进行制度创新。但近几年一系列重大审计失败的案例表明,单靠政府推动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要靠向客户收取费用来维持生存,而大多数客户对审计质量并没有很高的要求,很多心怀不轨的客户甚至偏爱审计质量低的事务所。怎么改变这种局面呢?建议上市公司将审计费用交到证监会或中注协,由证监会或中注协出面进行审计招标,评标的第一标准是审计质量。
(三)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加强对分所的质量管理
立信所在中注协发布的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强榜中名列第5,综合业务收入超过29亿元,排名第4,不可谓不大。但就是这样一家事务所,2015年仅在资本市场就接连爆出3起比较重大的审计失败,除了金亚科技,还有康华农业和神开股份。金亚科技由立信深圳分所负责,康华农业由立信广西分所负责。在万福生科造假案中,也是由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分所执业不严导致中磊被取消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由此可见,通过合并变大的事务所分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有些事务所是形式合并,平时各吹各的号,只是拉业务、出报告时用同一个名号,审计质量自然良莠不齐。有些事务所虽然是实质合并,总部要求执行统一的质量标准,但由于项目太多、分布地域广、整合时间短等原因,各分所之间执业质量存在很大差异。
基于此,总所最好在制定统一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推行以下几点措施:①打破界限混合组队,即在组建项目组时任用风险意识高、能力强的项目经理,并由其在全所范围内抽调力量,这样可以促进成员相互学习并在项目组内形成竞争机制。②建立质量巡视员制度,总所安排高水平的质量监控人员到各审计现场交叉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③各分所的审计底稿交叉审核,如上海分所审核广州分所,广州分所审核湖南分所等。这样做一方面促进相互学习,一方面提升审计质量。④建立合伙人交换任职制度,不同分所的合伙人定期不定期地交换任职。
(四)大力发展类似“浑水”、“香橼”的专业做空机构
目前,我国的做空机制还不完善,所以发展类似“浑水”、“香橼”这样的专业做空机构是对做空机制的有效补充。做空机构在股市中往往起着“清道夫”的作用,他们像侦探一样专门去寻找那些估值过高,尤其是财务造假的公司进行攻击,从而有利于抑制投机和减少泡沫产生,并且在强化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诚信方面有着很强的促进作用。财务造假者、过高估值者、利益输送者、恶意炒作者、只增发不分红者都会面临做空机构的狙击。很多人一提到做空机构就害怕,因为它们攻击了很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我国的很多公司正是由于财务造假才被以浑水为首的做空机构打得落花流水。很多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要么被浑水打退市,要么自己选择回购退市。2012 年只有2家中国公司赴美上市,却有近20家中国公司退市。但这并不影响美国股市,2012年美国纽约股指和纳斯达克股指都在上涨,形势一片大好。

主要参考文献:
诸法空相.“复盘”金亚科技造假路径立信存在失职嫌疑[J].证券市场红周刊,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