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9 期
总第 551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资产之会计核算

作  者
马荣贵

作者单位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 450002

摘  要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在共同控制经营情况下,每一合营方归集本企业发生的相应成本费用,同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合营产生的收入。共同控制经营的会计处理原则为:首先,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产生的负债。其次,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由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有关的资产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每一合营方通过其所控制的资产份额享有共同控制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相关的产出并分担所发生的费用。其会计处理原则为:首先,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确认本企业拥有该资产的份额。其次,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再次,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最后,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