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1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股票期权可变行权价格的确认

作  者
杨阳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分析了股票期权激励原理及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设计为一种可变的行权价格,这样可以克服固定行权价格带来的种种弊端,以使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关键词】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   EVA

      一、股票期权激励原理及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经理人股票期权合约的设计是为了确保经理人的利益函数与股东的利益函数相一致,通过代表公司所有权的股票来解决代理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经理人股票期权合约不是公司与经理人之间的交易,因为公司不会由于股票期权的授予而放弃现金或其他任何资产,当公司按照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交付股票时,股东实际上承担了因行权价格低于股票市价而带来的隐性损失(行权价格低于股票市价会减少股东的财富,尽管企业的价值可能没有降低甚至上升),经理人从差价中获得的越多,股东的隐性损失则越大,也就是说,这种酬金的支付者不是公司而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因此,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一种“公司授予,市场买单”的激励机制,它体现的是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交易,是一种经理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分红安排,只不过其分享的基数不是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利润,而是行权当日的股票市价。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在于,其是企业经理人拥有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