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31期)
审计园地
生态审计理论框架初探

作  者
黎 明(教授),李春华,杨 宝(副教授)

作者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重庆 400054)

摘  要
     【摘要】生态审计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关系的一门交叉性学科,它将成为审计的新兴领域。本文从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外部经济理论方面梳理了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界定了生态审计的科学内涵;并从“受托责任论”、“生态监督论”和“绿色发展论”三个方面分析了生态审计的动因;最后从总体功能和具体功能两个层面阐述了生态审计应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生态审计;理论基础;动因;功能;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生态风险不断凸显,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制约着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环保部2015年3月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3年)显示,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95.4亿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2 043.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共计32.8亿吨,当年共发生712起突发环境事件。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随后,党的十八大又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因此,生态审计的实施对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
遗憾的是,国内关于生态审计的学科体系尚未建立,对生态审计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很少有文献对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内涵、动因和应实现的功能进行研究,但这些都是深入开展生态审计研究的理论前提。鉴于此,本文从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内涵、动因和功能展开研究,希望对生态审计的研究奠定一定基础。
一、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在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在不损害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发展目标。它要求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即将忽略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式转变为综合考虑社会、资源、生态环境的经济增长方式,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确保生态环境不被侵害,最终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共同发展。
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人们必须转变以往铺张浪费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生态环境允许的范围内重新确立消耗标准。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下,生态审计必须通过监督、评价、鉴定等职能来帮助人们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资源、环境和经济之间的和谐发展。借助生态审计的开展,保护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寻求经济发展的平衡点,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生态审计的基本理论基础。
(二)生态经济学理论
生态经济学最早被称为污染经济学或公害经济学,是一门由生态学和经济学相互耦合而成的复杂学科,它主要围绕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协调发展进行研究,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在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生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除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外,还包括生态恢复、环境破坏等。
生态经济学从人类经济活动中心出发,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复合系统,继而发现生态经济发展和运动的轨迹,帮助人们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实现两者共同发展。生态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能够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制定正确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共同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生态审计正是要通过运用审计手段,监督社会经济活动行为,判断、评定社会经济活动中是否有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生态经济学揭示出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使得生态审计拥有更为明确的目标,即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社会经济。
(三)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倡导在现有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加入环境和自然资源要素,它是将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自然资源耗减成本与环境污染代价予以扣减,进行资源环境经济综合核算的一整套理论方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解释了经济系统与资源环境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制定和评价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绿色国民生态经济核算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正确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作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成本,就需要核算该成本的大小并判断其真实可靠性、研究控制成本的方法等,这一过程需要生态审计来实现。可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给生态审计指明了审计方向,实行生态审计需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为其提供理论依据。
(四)外部经济理论
外部经济是指一个生产者(消费者)的生产(消费)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消费者)所附带产生的成本或效益情况。外部经济有正的外部经济和负的外部经济之分。由于生态环境与生俱来的公共特性,其外部经济表现得十分突出。当生态环境发展良好时,其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直接由从事生态环境活动的当事人独享,而是由整个生态群体共同分享,将表现为正的外部经济。然而,当某一活动为一己私利而侵害生态环境时,由此引发的生态风险将由所在生态系统的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企业为生态环境进行专项资金投入,在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获得外部经济效益,如:良好的空气、干净的水资源等,但这些效益也被其他企业所享受,此表现为正的外部经济。企业为生产发展,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来降低生产成本时,由于生态环境的外部性,企业不用为此承担额外的费用,此表现为负的外部经济。因此,为了营造生态环境正的外部经济,避免负的外部经济,需要发展生态审计为企业涉及生态环境的经济活动提供衡量标准,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外部经济对处在该生态环境的大部分群体的公平性。
二、生态审计的内涵
1977年美国一公司率先提出“生态审计”一词;1993年,L.S.Spedding在《生态管理与生态审计:经营中的环境问题》一书中对生态审计做了一个概念性介绍;此后人们对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本文拟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生态审计的内涵重新做出界定,即生态审计是审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破坏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旨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审计活动。该定义有以下几点需解释:
1. 审计机构。它是实施生态审计的主体,一般包括政府生态审计部门、内部生态审计部门和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多指会计师事务所)。
2. 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完善,现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使得生态审计有法可依。
3. 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破坏情况。这是生态审计的客体,将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归为保护、修复和破坏三种情况。根据定义可知,生态审计要求经济活动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生态审计的动因
(一)受托责任论:政府生态审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采取以牺牲生态环境的方式来降低成本获得高额利润。然而承担生态环境污染后果的却是无辜的社会公众。由于生态环境具有外部性,不同于其他经济物质,能够划分所有权,当发现生态环境被破坏时,由于生态环境的长期积累性的特点,很难找到具体的责任人对此负责。
基于以上原因,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实施保护有着强烈的需求,政府必然对此采取行动。政府是社会公众的代理人,代表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维护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属于公共管理事务,因此政府就自然受托于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实行生态审计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这样既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又履行政府的社会责任。杨时展教授认为“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环境保护责任的产生,必然导致生态审计活动出现,受托环境保护责任是生态审计产生的必要条件。
宏观层面上,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提升,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相继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性潮流,任何想要实现长远发展的国家都不能忽视这一趋势。政府通过生态审计的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向世界展示良好的生态环境形象,进而加大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国家经济的发展又会带动生态审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达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平衡发展的状态。
微观层面上,随着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在陆续颁布、逐步完善,整个社会都迫切需要生态审计的发展。政府作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军人,要率先对国家的大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生态环境污染领域实施生态审计,以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得到切实履行,达到防止生态环境被破坏及发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的目的,还可以请生态审计人员根据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在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向社会公众表明其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因此,政府部门应率先倡导政府生态环境审计,提高社会民众或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履行其整个社会的受托环境保护责任。
(二)生态监督论:民间生态审计
随着生态审计的发展,政府和企业开始在其内部施行生态审计,对于政府和企业而言,生态审计主体、客体以及范围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同一个组织机构,类似于自己审自己,缺乏独立性,难以使社会公众完全信服。在这情况下,需要发展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第三方审计组织,即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对政府和企业的生态审计实行监督。社会公众不仅要求经济组织或个体保护生态环境,还要求有一个公正的监督者对其进行监督,以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不被侵害。
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是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为督促企业切实遵守法律法规,政府迫切需要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对社会企业进行生态审计,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同时通过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完成审计活动,也能为政府节省相应的物力、财力和人力。
从企业角度来看,为获取政治资本、融资条件以及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通常要求“被监督”,即要求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对其进行生态审计,用强有力的证据向社会公众证明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在生态监督论推动下,民间生态审计得以发展。目前,生态审计还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所以先开展生态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借此得到超额回报,并抢占生态审计领域制高点,实现新一轮的跳跃式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应把握此次机会,大力开展生态审计业务,实现利润增长和企业长远发展。
(三)绿色发展论:内部生态审计
随着整个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如果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最终将消灭企业。企业绿色发展论是指企业从生态环境视角出发,将生态环境视作生产、经营、管理的影响因素之一,实现企业外部生态环境与企业价值相平衡的目标。
企业实施内部生态审计是其实现绿色发展的手段之一。一方面,社会公众通过消费选择迫使企业重视生态审计。随着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加强,社会公众更愿意选择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形象的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为迎合这种趋势将会更加注重企业内部生态审计的发展,借此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取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生态审计也有助于企业降低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使得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变成现实,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因此企业迫切需要对其自身可能遭受的生态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史元、徐妍,2014)。
企业内部自发地开展生态审计不仅能够为企业减少长期聘请外部生态审计的成本,而且能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以规避生态环境风险。此外,企业开展内部生态审计,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减少融资约束。由于“投资者的环保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不愿意将有限的资金投向污染型的企业,而且出于自身投资安全考虑,投资者会更偏爱环保型企业”(郑俊敏,2006)。基于上述原因,企业开展内部生态审计实现绿色发展,将成为明智之选。
四、生态审计的功能
(一)总体功能
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平衡的保持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审计的总体目标。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开发生态资源,不能以损耗自然资源获取暂时性利益,更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来促进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的外部性要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外部力量的介入,在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活动之间形成制衡力量,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倾向于生态环境保护,以保证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和谐共生。因此,生态审计作为外部力量应运而生。生态审计对一切涉及或可能涉及生态环境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通过鉴定、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平衡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处理好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双方的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功能
1. 生态意识。由于我国生态审计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利用生态审计的运行,向社会层面传递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引导社会采用积极有效的手段进行生态环境保护。
对于政府,实施生态审计有利于向社会传递治理生态问题的决心,引起社会、企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进而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对于企业,在实施生态审计的同时向员工、供应商、销售商等利益相关者传递生态意识,促使员工能够在生产活动中关注生态环境,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降低生态风险,同时也能带动供应商、销售商实施生态审计,最终实现整条价值链的生态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于社会公众,通过生态审计培养他们的生态意识,有利于社会公众运用科学方法对整个生态环境实行监督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意识决定行动,通过生态审计培养社会整体生态意识,通过生态意识实现生态审计总体目标。
2. 生态揭示。生态审计属于审计领域中的一个分支,其目标离不开审计目标的基本属性,即通过审查、鉴证、评价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所开展的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揭示生态环境问题,具体包括: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生态环境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生态环境的项目是否合理及是否具有效益性。
目前我国生态审计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的政策要求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大多数研究还停留在理论上,实践基础相对薄弱。通过实施生态审计,一方面可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生态环境问题并及时采取措;另一方面推动生态审计进一步发展,扩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内容,弥补审计空白领域,探索发现利用生态审计揭示更多的生态环境问题。
3. 生态免疫。我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007年首次提出“免疫系统”论,学界开始大力关注审计“免疫系统”,生态审计作为审计的一个分支,也具有“免疫系统”。另外,由于生态审计具有生态学的特殊性,其应实现的是生态免疫功能。生态免疫是指通过生态审计手段及早发现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风险,揭示其造成的危害,然后利用各种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去降低甚至解除风险,从而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免疫应具备免疫系统中的三种基本功能,即免疫防御、免疫自稳和免疫监视功能。利用生态审计应使生态环境实现免于被经济活动破坏的“防御功能”;能够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利用机制自动发现或清除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自稳功能”;对普遍发生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建议,避免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监视功能”。
五、结语
生态审计作为新兴的审计领域,理论研究尚显不足。本文从可持续发展论、生态经济学理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角度分析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进而从理论基础出发,定义了生态审计的内涵,分析了政府生态审计、民间生态审计和内部生态审计的动因,最后阐述了生态审计的功能,希望本文对后来研究生态审计的学者有所帮助。生态审计在我国仍处于发育时期,理论和实务基础都不丰富,我们认为应该建立一套相对成熟的生态审计操作准则,为生态审计实施提供指南,并在操作中不断更新完善生态审计内容,使其日趋成熟。
主要参考文献
张长江,陈良华.中国环境审计研究10年回顾:轨迹、问题与前瞻[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3).
王芸,黄艳嘉.中外生态审计制度与实践的比较研究[J].南昌大学学报,2014(1).
史元,徐妍.深化环境审计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J].中国审计,2010(12).
李雪,石玉.对环境审计目标的再认识[J].财会月刊,2011(6).
冯俊,孙东川.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述评[J].会计之友,2009(11).
张军.试论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J].审计月刊,2000(12).
黄溶冰,赵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与审计的探讨[J].审计研究,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