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7 期
总第 47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案例分析
对定向发行方式下股票期权激励会计处理的思考

作  者
彭利星 胡大勇

作者单位
扬子石化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
  2008年,上市公司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药先后发布公告称:由于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认相关成本费用而导致2007年发生巨额亏损。而目前沪深两市还有不少上市公司出台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预见,在现行会计政策下,将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而亏损。
  一、上市公司年报预亏:会计政策是根源
  2008年3月6日,海南海药发布公告称: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约为7 220万元,导致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将出现约5 000万元的亏损。海南海药的预亏公告在证券市场引起了轩然大波,招致投资者的强烈不满。更有不少媒体以“股权激励抢食上市公司业绩”等文章对其连同此前预亏的伊利股份进行口诛笔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