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28期)
工作研究
个人财产纳税筹划之我见

作  者
邢俊霞(副教授)

作者单位
(宿迁学院经济贸易系,江苏宿迁 223800)

摘  要

      【摘要】个人取得房屋时缴纳契税,使用房屋时缴纳房产税,购买车辆时缴纳车辆购置税,使用车辆时缴纳车船税。随着个人财产性收入日益增加,针对个人财产进行纳税筹划显得很有必要。
【关键词】契税筹划;房产税筹划;车辆购置税筹划;车船税筹划

个人财产需要交纳的税种有契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随着个人财产性收入日益增加,针对个人财产进行纳税筹划显得很有必要。
一、个人房产的纳税筹划
个人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时,应一次性缴纳契税,使用房屋期间,每年要缴纳房产税。
(一)取得房产时契税的纳税筹划
1. 购买新房时买毛坯房不买精装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由于精装修房屋的价格包括装修材料费、人工费和利润,价格比毛坯房要高很多,个人在买房时,为了节约契税,应该选择购买毛坯房。
例1:小张购买一精装修房屋,120平方米,买价150万元。若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小张应缴纳契税4.5万元(150×3%)。
纳税筹划建议: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一般有毛坯房和精装房两种房屋供客户选择,如果小张选择购买一套同面积同户型的毛坯房,则购买价款为100万元,然后根据自己的装修设想全部交给装修公司装修。付给装饰公司设计及装饰劳务费15万元、材料费35万元。此时,小张应根据房屋的购买价格100万元缴纳契税,应纳契税3万元(100×3%)。
筹划方案评价:购买精装修房屋使业主的契税税负增加了1.5万元,所以建议业主购买毛坯房。
2. 改善住房条件时采取交换房屋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交换,以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作为契税计税依据。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购买房屋时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而交换房屋时免征契税或以差额作为计税依据,所以交换房屋也是业主节约契税的一个良策。
例2:小李有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房屋,随着孩子的出生住房略显紧张,小李想卖掉现有住房再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三居室房屋。旧房卖价约80万元,新房买价约120万元。则小李购买新房需缴纳契税3.6万元(120×3%)。
纳税筹划建议:小李可以登广告寻找愿意换房的家庭,拿自己的房屋和对方交换一套100平方米的三居室房屋,假如小李需要支付差价20万元,则小李应根据换房差额20万元缴纳契税0.6万元(20×3%)。
筹划方案评价:卖房然后再购买新房小李要缴纳契税3.6万元,比交换房屋税负增加了3万元,而且购买新房还需要花费大额装修费,所以建议业主改善住房条件时积极寻找可供交换的良好房源,采取换房策略。
3. 购买普通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实行3% ~ 5%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当前各地对个人购买首套房具体执行的契税税率如下:90平方米(不含)以下普通住房,税率为1%;90 ~ 140平方米(不含),税率为1.5%;140平方米(有的地方是144平方米)以上,税率为3%。
可见,为节约契税,个人首次购房时应尽量购买90平方米或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
(二)持有房屋期间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个人持有房屋期间,非营业用房不需缴纳房产税。将房屋用于经营的,按房屋余值的1.2%按年缴纳房产税;将房屋用于出租的,普通住房出租,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商铺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
1. 以商铺进行投资联营的纳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例3:小王有一处十年前以50万元购买的150平方米商铺,位于市区黄金地段,如果出租给品牌服装经营者,租金大约每年8万元。也可以商铺与对方联营,每年利润分红约为6万 ~ 10万元。假设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
如果小王将商铺出租,每年需缴纳房产税0.96万元(8×12%);如果小王以商铺投资联营、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每年需缴纳房产税0.42万元[50×(1-30%)×1.2%]。
可以看出,出租或投资联营两种方式下,小王年收益差别不大,但房产税却相差0.54万元,所以小王应选择投资联营方式。
例4:小李有一处2014年以200万元购买的150平方米商铺,位于市区黄金地段,如果出租给品牌服装经营者,租金大约每年8万元。也可以商铺与对方联营,每年利润分红约为6万 ~ 10万元。
如果小李将商铺出租,每年需缴纳房产税0.96万元(8×12%);如果小李以商铺投资联营、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每年需缴纳房产税1.68万元[200×(1-30%)×1.2%]。
可以看出,出租或投资联营两种方式下,小李年收益无差别不大,但房产税却相差0.72万元,所以小李应选择出租方式。
从例3和例4可以看出,商铺的购买价格在上涨,但相同地段的商铺不论何时购置,当前租金收益都相等。假设投资联营和出租收益相差不大,可以通过以下计算过程总结出二者之间的关系:
设每年租金收入为X ,房屋原值为Y ,当投资联营和出租两种方式缴纳房产税相等时,X×12%=Y×(1-30%)×1.2%,解得:X=0.07 Y。
可知:当X>0.07Y时,纳税人应选择投资联营方式;当X=0.07Y时,纳税人选择投资联营或出租方式均可;当X<0.07Y时,纳税人应选择出租方式。
2. 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时及时向税务局申请。房产税税收优惠有一点: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首先,该优惠适用条件:一要连续停用;二要停用6个月以上。
其次,纳税人必须在房屋大修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房屋大修原因、大修合同、大修起止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最后,房屋大修期间享受免缴房产税政策优惠,一定要提前登记备案,只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大修期间才可免征房产税。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二、个人车辆的纳税筹划
个人购入车辆自用的,要按买价的10%一次性缴纳车辆购置税;在持有车辆期间,每年要缴纳车船税。
(一)购入车辆时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筹划
1. 选择汽车经销商身份。个人购买车辆时,经销商的报价为含增值税价格,但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当经销商为一般纳税人时,增值税税率为17%;当经销商不能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时,按3%的征收率进行换算。那么,购车人如何根据不同经销商的报价选择销售方呢?
例5:小王欲购买一辆10万元左右的家庭用别克汽车,假设从当地别克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报价11.7万元,从汽车销售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报价也是11.7万元。
从4S店购买时,应纳车辆购置税为10 000元[117 000÷(1+17%)×10%];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时,应纳车辆购置税为11 359元[117 000÷(1+3%)×10%]。
分析:当两者报价相同时,小王应该从4S店购买,因为可以节约1 359元的车辆购置税。
事实上,小规模纳税人为了吸引买者,价格一般比一般纳税人要优惠,那么优惠幅度为多少时,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呢?
设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报价为X,一般纳税人的含税报价为Y,当车辆购置税相等时,有X÷(1+3%)×10%=Y÷(1+17%)×10%,可以算出X÷Y=88.03%。即:当小规模纳税人报价低于一般纳税人报价的88.03%时,应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否则应向一般纳税人购买。
2. 价外费用另开票,缩小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购买自用的车辆,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为了缩小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尽量不将价外费用算入销售发票金额中。经销商有免费赠送或降价两种活动时,购车人应选择降价。
例6:小陈从4S店购买一辆福特牌汽车,价款17.55万元,卖方赠送1.5万元的汽车美容基金(包括贴膜、脚垫、坐垫等),由该4S店提供。如果不要汽车美容基金,则价格可降为16.55万元。
接受汽车美容基金时应纳车辆购置税15 000元[175 500÷(1+17%)×10%];不接受汽车美容基金时应纳车辆购置税14 145元[165 500÷(1+17%)×10%]。
比较两种方案,不接受汽车美容基金,可以少交车辆购置税855元,购车价格虽然只下降了1万元,但车主到专业的汽车装饰公司美容,花费绝对不会超过1万元。所以应选择不接受汽车美容基金,而选择降价。
3. 车辆被召回时要及时申请退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细则》第25条规定: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所以,当车辆被召回时,车主应积极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
(二)使用车辆时车船税的纳税筹划
1. 购买及使用小排量汽车。以江苏省为例进行分析,《江苏省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如下表所示:

 

 

 

 

 

可以看出,购买一辆1.6升的小汽车,每年车船税为300元,如果购买一辆3.0升的小汽车,每年车船税为1 200元,以持有10年为例,两辆车的车船税将相差9 000元。所以建议个人购买小排量的汽车。
2. 购买及持有节能车或新能源车。《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车型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建议个人在购买汽车时,参考这一文件来选择车型。
3. 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时及时上报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因此,当车船发生被盗抢、报废、灭失的情况时,车主应及时上报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三、总结
企业一般设有专门的财务人员或纳税筹划人员,纳税筹划意识较强,节税额也较大。相对于企业来讲,个人应该自觉增强纳税意识,树立纳税筹划意识,主动顺应税法对购买和持有财产进行计划和安排,确保自己的财产在依法纳税的同时,不错缴税也不晚缴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纳税筹划也是法律赋予每个纳税人的权利。
主要参考文献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