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7 期
总第 47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外购商誉相关会计处理之浅见

作  者
潘兴旺

作者单位
江苏盐城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潘兴旺

摘  要
  一、外购商誉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涉及外购商誉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为:按购买时接收的全部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有关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或承担债务(如发行债券)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以上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借记“商誉”科目。如果以上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不确认商誉,而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购买方将发行的股份作为合并对价,或者付出资产时涉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付出资产具有备抵科目的,以上分录还应作相应处理。会计准则规定,商誉按初始成本减去其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进行后续计量,不进行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出于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