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4 期
总第 566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公允价值理论内涵与计量问题研究

作  者
沈剑飞(教授) 李国政 唐晓瑭

作者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 102206

摘  要

  【摘要】本文从法学角度和经济学角度,分别分析了“公允”和“价值”的含义,认为“公允”和“价值”的内涵本质保证了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这是公允价值计量极具应用前景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然后,本文比较了公允价值的各个计量层级,认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第一计量层级最符合公允价值的计量初衷,第二、第三计量层级是在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确定公允价值的理性选择。最后,以我国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情况来说明公允价值在现实运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今后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方向。
  【关键词】公允价值 内涵 计量

  一、公允价值的理论内涵
  1. 法学视角的解读——公允价值之“公允”。从构词角度讲,公允价值为偏正短语,“公允”修饰“价值”。“公允”一词原本是法学用语,指法官在判案时应遵循立法精神,做到公平公正。而公允价值中的“公允”,可以从主体平等和真实自愿两个方面来阐释。
  (1)主体平等。我国《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就自然人而言,该平等是指不考虑其年龄、民族、政治地位和财产状况等客观不同,也不区分其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而是指人的一种与生俱来的无差异民事权利能力。从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一更宽泛的范围来考察,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不论经济实力的强弱和行政地位的高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