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9 期
总第 48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对《会计记账自动化应淘汰复式记账法》一文的异议

作  者
朱培玉

作者单位
深圳

摘  要
  《财会月刊》(会计)2007年第12期发表了王永生教授的《会计记账自动化应淘汰复式记账法》一文。该文提出复式记账法不适用于会计记账自动化,因此要实现会计记账自动化,就要淘汰复式记账法。笔者对此存在以下异议:
   1. 复式记账法是当今世界各国会计实务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不应被淘汰。我国财政部早已明确规定,我国所有的企业应统一采用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同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予以登记,以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双重变化的一种专门的记账方法。其能够清楚地反映企业资金的增减变化及经济业务的实质。所以,笔者认为复式记账法能准确地反映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提供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其不应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