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16期)
改革探索
现行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会计错配问题剖析

作  者
李琴英(副教授),淡国华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商学院,郑州 450001)

摘  要

      【摘要】自2007年我国保险业实施现行会计准则后,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然而,公允价值在实践中的不平衡应用使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会计错配问题凸显。本文在探讨新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计量方式变化的基础上,从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的角度,探究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会计错配产生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然后,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基于真实利率环境进一步论证会计错配现象。最后提出寿险公司解决会计错配问题、改善资产负债管理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会计错配

一、引言
继财政部于2006年2月首次制定和颁布了针对保险业的两个专门行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简称“现行会计准则”)之后,为解决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财务报表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财政部于2008年8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2号解释”),并于2009年出台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明确了保险准备金计量、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等问题,从而实现了我国保险行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真正趋同。2009年1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号),要求全部寿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时全面采用现行会计准则。现行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确定方法,规范了保费收入和责任准备金计量方法等,从而改进了寿险公司财务核算和管理,增强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我国寿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基于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业务的特点和计量的特殊性,在现行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有近40%的资产要以公允价值计量,而负债实际上仍主要以账面价值计量,这就使得资产与负债计量属性不一致,资产账面价值对资本市场的变化做出了及时的反映,而负债却不能及时反映,从而使得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产生严重的会计错配问题。
会计错配不是现行会计准则所期望的,却是由其引发的。会计错配对寿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有着重大的影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债权人、保单持有者、股东等信息使用者在进行决策时主要以寿险公司财务报表为依据。如果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波动大、不匹配,存在严重会计错配问题,就会使报表使用者获得扭曲的会计信息,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难度,而且极有可能造成以下恶劣影响:①加大偿付能力溢额波动;②增加退保率;③增加融资成本;④造成股价下跌;⑤甚至影响寿险公司的长期发展。
彭玉龙(2005)在归纳和分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中的主要议题时最先提出,如果资产和负债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会计错配就会产生,并从改变资产计量基础和改变负债计量基础两方面探讨会计错配问题的解决,最终得出IFRS 4作为概念和实务的一种艰难权衡,无法从整体上解决会计错配问题,只能在一些具体会计政策中尽量减轻这一问题。苏莉(2007)在探讨保险会计会计错配问题类型的基础上,提出扩大摊余成本适用范围、影子会计等解决措施,并指出,彻底解决会计错配的方法是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胡艳(2008)提出,以公允价值计量是解决会计错配问题的需要。李荣林、许玉红、王红云(2009)等认为,会计错配严重是新型保险产品发展存在的主要会计问题之一。勇小芹(2011)在讨论保险合同会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提出会计错配问题严重导致利益相关者难以理解财务报表,并针对投连险的会计错配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综上,许多学者从各个角度研究保险会计时涉及会计错配问题,但没有从寿险公司的角度系统地分析现行会计准则实施后寿险公司面临的会计错配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因此,本文拟在分析现行会计准则对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计量方式的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在不影响经济价值的前提下,寿险公司应当如何通过适当的会计处理,减轻财务报表波动和会计错配的程度,进而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公允性和准确性。
二、现行会计准则实施后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确认和计量方式的变化
(一)现行会计准则实施后寿险公司资产确认和计量方式的变化
寿险业资产业务的规模、期限、地位和结构具有特殊性。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的总资产不断增加,且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截至2013年末,寿险业总资产达68 250.07亿元,占保险行业总资产的83.76%。寿险资金期限长,平均期限7.5年,其中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占50%以上,5 ~ 15年的中期资金所占比例也达到了25%左右。因此,现行会计准则有关资产确认、计量方式的变动对寿险公司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有着重大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 金融资产的划分采用了国际流行的四分类方法。一改旧会计准则仅参照流动性划分金融资产的方法,现行会计准则按照流动性和交易的目的划分金融资产,对金融类企业包括寿险业影响广泛而深刻。《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资产计量中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中符合金融工具特征的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的优势在于,它能及时反映因市场风险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及因信用质量的变动所产生的影响,使会计计量由静态转为动态,能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寿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为决策者提供对于现时决策有重要意义的、能反映企业现时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的信息。现行会计准则实施前后寿险公司金融资产的具体计量方法对比如右上表1所示。
现行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有近40%的资产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同一年份按照新旧准则编制的报表有很大的区别,不同年份里投资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总资产的变动影响也很大,资产计量方式的改变将显著影响寿险公司资金的配置结构。
(二)寿险公司负债(主要是准备金)核算方法的变化
寿险公司的负债主要是各种准备金,主要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从量上来说,寿险责任准备金占了极高的比例。比如,中国人寿2010 ~ 2014年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占全部准备金的比例均达80%以上。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寿险责任准备金会计计量的变化。
我国自1999年起规定在法定准则下计提准备金,2009年底准备金的计提才开始实施现行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06年现行会计准则对责任准备金的核算仅增加了年终时寿险公司应进行准备金的充足性测试,但仍要求在年度末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事实上仍是精算与会计相分离。2009年1月5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在核算2009年境内外报表中的准备金时,采用最佳估计原则。之后财政部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则给出了准备金的具体核算方法(详见下页表2),要求保险公司以公允价值进行准备金计量。
三、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会计错配的内涵、根本原因及产生过程
1. 会计错配的内涵。彭玉龙(2005)认为:若经济状况的变化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相同,而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并不对经济变化做出同等的反映,即资产和负债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会计错配就会产生。
会计错配不同于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发生不同的改变而产生的经济错配。寿险公司产生会计错配的主要原因在于资产和负债计量基础的不一致,导致市场变化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不同。特别是随着保险市场的成熟发展,政策对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放宽了要求,寿险公司的金融资产规模和品种也越加丰富,资产和负债计量基础的不一致将使得会计错配问题更加严重。
2. 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会计错配产生的根本原因——负债的计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相同的金融风险下,按照不同的计量方式计量承担金融风险的资产和负债,无法在财务信息上显现出同等的变化,这就是会计错配。由前文的分析可知:支持保险负债的金融资产大多是以公允价值计量,那么负债的计量是否公允呢?
从现行会计准则到财会[2009]15号文件,我国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逐步通过法规确定。责任准备金是寿险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2号解释的推广使负债的市场计价、责任准备金计提标准向公允价值转变。因此本文主要探讨普通险合同、万能险合同的保障账户及投连险的通用账户所对应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计量的非公允性导致的寿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问题。财会[2009]15号文件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以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寿险责任准备金,同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边际因素。事实上,保险负债不存在流动性较强的二级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主要靠估算的方式取得,受各种条件和成本的限制,并不能取得精确的公允价值。因此,当前并未对寿险负债采用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具体原因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责任准备金的计提取决于两个因素:负债的初始计量和折现率的确定。而这两个因素并不能满足公允价值的计量要求,理由是:
(1)寿险产品定价时并不能完全包括所有的未来现金流。现行会计准则下,寿险产品的定价采用现值法,通过估计未来的赔付水平来估计当前的负债价值。表面上看此定价思路与公允价值的思想是一致的,但在对寿险产品进行定价时,却不能包括所有的现金流,比如寿险赋予保单持有人的各种选择权(分红选择权、退保选择权、续保选择权等)经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嵌入产品中而产生的现金流和传统险中的退保现金流。而在新型寿险合同中,由于现值问题需要用期权技术解决,现金流的测算更为复杂。
(2)折现率不能反映所有风险的调整。与200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我国并未采用当期无风险利率作为折现率。保监会2010年1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规定,“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应当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该市场利率可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准(来源于中国债券信息网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加合理的溢价确定”。当定价包含所有现金流时,折现率就可以使用无风险利率;反之,折现率必须能够反映忽视的现金流的风险。显然,现行会计准则采用国债收益率曲线750个交易日移动平均值加一定溢价或对应投资资产预期投资回报率作为折现利率并不能达到这一要求。
(3)寿险精算假设属于一项会计估计,并不能随时随利率的变更而变更。只有在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利率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才能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因此当前寿险负债的计量方式并不能动态地反映负债的真实情况。
根据以上分析,寿险负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计量。
3. 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会计错配的产生机制。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资产和负债同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是国际会计准则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必然演变趋势。而对于寿险来说,若仅寿险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则其结果是改变寿险的非周期性,使利润波动性显著增加,从而寿险股具有了高β属性。2号解释推进了寿险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但“中国式”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准则实施的结果是存量资产随当期的市场利率波动,负债随平滑后的市场利率的波动而波动,造成资产和负债出现不同步甚至反向的变化。
 2号解释采用国债收益率曲线750个交易日移动平均值加一定溢价或对应投资资产预期投资回报率作为折现率,这样准备金的折现率由静态变为动态。表面上看这样做似乎能缓解折现率的波动,实际上折现率受历史利率的影响,有可能与当前利率反向变化,因此寿险公司不仅要对利率在未来期间内的变化程度进行估计,还要预测此期间的利率变动路径,才能较准确地估计750个交易日移动平均值的变化幅度。
当处于资本市场利率与评估利率(750个交易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加一定溢价)同向增加或下降的利率环境中时,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或增加,可能存在会计错配但并不严重。当处于资本市场利率与评估利率反向变动的利率环境中时,就会产生顺周期效应,即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趋势相同。具体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①假设资本市场利率高而评估利率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账户价值减少,负债增加,资产负债产生会计错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股价走势等。②如果资本市场利率低而评估利率高,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账户价值增加,负债减少,同样产生会计错配。对于寿险公司来说,同期利润增加,是一种比较乐观的利率环境。但是若经济发生较大波动,以上两种情况交替出现,顺周期效应会使财务报表数据呈现忽高忽低的状态,进而使寿险公司股价大起大落。
顺周期效应的具体传导路径见图2。

 

 

 

 

 


四、真实利率环境下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会计错配分析
本文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2010年1月 ~ 2014年9月每个季度的季报为例分析其会计错配情况。
1. 2010年1月 ~ 2014年9月年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利率环境分析。2010年1月 ~ 2014年9月的利率环境如图3所示,图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从会计角度看,在资产负债表日图3的利率环境可以分为表3中的四种情况。
2. 通过会计利润的波动和偿付能力的变动分析资产负债会计错配情况。由于影响资产、负债的变动因素不限于利率变动,还有新增投资、汇率变动等许多因素。因此,不能直接用资产、负债总额的变动来说明会计错配的存在。不管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其终极目标是穿透被称为“黑匣子”的财务报告,通过推动寿险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使得寿险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的匹配情况,从而强化会计利润和偿付能力对资产负债匹配的敏感度。因为资产负债错配的程度越严重,会计利润波动越大,偿付能力要求越高。下面以最早实施现行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中国人寿为例,通过会计利润的波动和偿付能力的变动分析其资产负债会计错配的程度。
结合表3、图4和图5可以看出,处于顺周期即国债收益率上升、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下降的利率环境中时,由于寿险公司资产减少、负债增加,资产负债表受到双重打击,季报基本都会出现利率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从而导致中国人寿在2010 ~ 2011年利润大幅度波动;相应地2010 ~ 2011年中国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也连续下滑,甚至逼近保监会的最低要求150%,其中不能否认有资产负债严重错配的原因。进入2012年,通胀的加速回落和流动性的相对宽裕拉低了国债收益率,资产增加;同时2010年后半年以来的加息周期逐渐反映到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上,负债减少,资产负债表有改观,利润波动变小且有小幅上涨,说明此后由于利率环境的改善,资产负债错配情况有所改善。
五、减少寿险公司会计错配问题的建议
会计错配是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过程中,也是实现寿险合同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的过渡性特征。寿险公司可以通过改变保险精算假设等会计估计变更的方式来被动适应资本市场利率的变化,以降低会计错配的程度,但是这种方法具有滞后性。解决会计错配的根本思路应该是从负债入手,增强负债的公允性,但是由于其复杂性和专业性,在目前来看很难实现。由于准备金的评估尚无活跃的市场,要使负债评估公允,就要建立高度专业、精准的计量数学模型,而这不仅需要相关理论研究进一步发展,而且需要计算机模型进行数据传输、风险监控、信用评级等。一是评估成本高,二是没有可以广泛接受的标准因而缺乏可比性,所以负债的评估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发展。
那么,在当前准则和监管框架内,建议寿险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减少会计错配问题。
1. 提高传统保障型产品的比例。传统险在确定折现率时主要考虑利率环境和退保情况产生的现金流变动,而分红险、万能险等利率敏感性的创新产品,看似能将部分经营风险转移给客户,但是不同产品自身带有各种不同的嵌入选择权,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难以估计,很容易被忽视。这样看来,新型寿险合同在产品的定价方面更为复杂,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尽可能接近公允价值计提寿险责任准备金更加困难。为减少会计错配,寿险公司调整寿险业务结构和寿险产品的结构,增加传统保障型产品的比例似乎是更好的选择。一来传统保障型产品受资本市场的影响小,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二来保障型产品的承保利润也较高。而且保监会在2009年2月发布了《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性意见》(保监发[2009]11号),要求寿险业加快业务结构调整,鼓励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发展。可见,回归寿险基本保障功能,增加普通型人身险,也是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后寿险行业的一个大趋势。
2. 充分重视对准备金的充足性测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原定保险精算假设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已确认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与保险人应承担的赔付保险金责任不一致,此时就必须对已确认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进行调整。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公司在期末应当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不足的应当补提,这是在实务中对于保险负债计量模式缺陷提出的改进方法,可以减少由现行会计准则的实施所造成的资产负债的会计错配。
3. 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地调整资产配置结构。
(1)尽可能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资。现行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进行了重新规定,存在大部分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这就增加了资产机制的波动性,因此寿险公司可能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以改变寿险资产配置的类型、比例以及组合的方式,减少公允价值波动大且影响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以后平滑利润的工具,同时不断增加公允价值波动较小的持有至到期的比例。而支撑这些资产的是以准备金形式存在的负债。从理论上来看,要减少会计错配,寿险公司也应当增加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这类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资产。
(2)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尽量比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多。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大,造成财务状况较大幅度的波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当其出售时才影响出售当期的损益,所以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降低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能给寿险公司财务提供一个缓冲机制,可以减少由于会计错配造成的财务状况波动。
4. 依托精算精准度的改进来提高负债的公允程度。寿险准备金计量的基础就是寿险产品的定价。实质上,寿险产品的价格就是对寿险公司负债的初始计量,其后续计量就是准备金的提取。现值法仍是寿险产品定价最可靠的方法,而现值法能否最大限度达到公允价值计量,关键在于对未来现金流的判断。复杂精准的精算知识是费用率、折现率、死亡率、退保率和疾病率、风险边际的估计以及剩余边际的摊销比例等评估假设确定的基础。精算的结果直接影响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债的公允客观程度,对寿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对于如分红险这类投资功能较强的险种,要掌握负债方的浮动规律,就要深化、细化对资产投资收益率的测算。精算师在会计准则变革中充当积极调整适应的角色,在定价和产品设计乃至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寿险公司要注重这方面人才的培养。
另外,保险精算精准度的提高也依赖于寿险公司内部精算、会计、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等多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因为准备金的精算既要以寿险公司自身的实际经验、保险行业数据、资本市场信息为依据,也要充分考虑各种评估因素的选择对寿险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投资策略的影响。这样才能充分实现对评估假设明确的、合理的无偏估计,使实践经验和统计数据高度结合,从而真实地反映寿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面临的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财政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2009-12-2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2008-08-07.
段国圣,李斯,高志强.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比较实践与创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刘玉焕.保险新会计准则对寿险业务的影响[J].会计金融,2011(1).
李荣林,许玉红,王红云.新型保险合同会计——问题、进展及启示[J].会计研究,2009(4).
彭玉龙.保险合同会计——问题、进展及启示[J].会计研究,2005(7).
苏莉,改进公允价值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3BJY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