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1 期
总第 563 期
财会月刊(上)
疑难解答
’2010 问题解答之十一(101 ~ 108)

作  者
王建安 王洪芳

摘  要
    101. 会务费与培训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各有什么规定?如对于附件资料的要求,什么人的培训费才能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会议费,符合以上原则的方能在税前扣除,但必须有为生产经营需要召开会议的前提,有会议费报销凭证和会议审批文书作为证明,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