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1 期
总第 49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职工教育经费之所得税会计处理

作  者
吴风奇

作者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

摘  要
      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规定不一致,笔者拟对其作一分析。
      一、会计准则的规定
  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