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8 期
总第 560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融资租赁承租人优惠续租的会计核算探讨

作  者
蔡 阳 马海峰

作者单位
淮海工学院 江苏连云港 222001

摘  要
  融资租赁,也称资本租赁,是指出租人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一切风险和报酬都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如果租赁双方在租赁开始日即订立条款,约定承租人有按低于公允租金的租金继续租用资产的选择权,则该选择权称为优惠续租选择权。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选择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如果承租人选择行使该项权利,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相应的账务处理。优惠续租权的行使会影响承租人的租赁期,会计准则规定,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那么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内。租赁期是融资租赁会计中确定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和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一个重要因素,租赁期的改变会对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会计核算产生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