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0 期
总第 488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率的确定

作  者
马圣君 沈 阳

作者单位
重庆

摘  要
(一)
      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时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因此,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的情况下,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应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时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例:ABC企业于2007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2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 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08年年末,因技术落后等原因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0 000元。假设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
分析:ABC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其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则该项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2÷5×100%=40%。2008年应计提折旧=2 000 000×40%=800 000(元)。2008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发生减值100 000元,则该项固定资产净值=2 000 000-800 000-100 000=1 100 000(元)。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均不变,尚可使用4年,则计提减值准备后年折旧率=2÷4×100%=50%。2009年应计提折旧=1 100 000×50%=550 000(元)。2010年应计提折旧=(1 100 000-550 000)×50%=275 000(元)。2011、2012年应计提折旧=(1 100 000-550 000-275 000-20 000)÷2=127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