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19 期
总第 69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余额调节表新用途:债权债务核对

作  者
孙 逊

作者单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宝鸡分所 陕西宝鸡 721013)

摘  要

      【摘要】本文作者以实际工作案例为样本,阐述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原理为基础,拓展到往来双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核对业务中,以便全面、完整地查找双方的差异事项,并准确确认债权债务金额。
【关键词】余额调节表   查找   核对   确认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查找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之间的未达账项,用于核对企业账目与银行账目的差异,也可以检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差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账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账项数额,验证调节后的存款是否相符。其检验公式为: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账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账项=银行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账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账项
调节相等后的银行存款余额就是企业可动用的银行存款金额。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找和验证银企双方未达账项的方法,我们也可以用于债权债务核对。债权人债务人在日常经济业务中由于双方单据传递差错和管理疏漏,双方应收应付款项形成未达账项,债权债务金额出现差异。为了厘清债权债务,双方会定期核对账务。在账务核对中可以借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设计成往来余额调节表,以检验双方之间的未达账项是否查找准确完整,其平衡校验公式可分为:
债权人校验公式:本单位应收款项余额+对方单位应付本单尚未入账金额-对方单位已付本单位尚未入账金额=对方单位应付款项余额+本单位应收对方单位尚未入账金额-本单位已收对方单位尚未入账金额。
债务人校验公式:本单位应付款项余额+对方单位应收本单位尚未入账金额-对方单位已收本单位尚未入账金额=对方单位应收款项余额+本单位应付对方单位尚未入账金额-本单位已付对方单位尚未入账金额。
若调节后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相等,只是确认双方的未达账项查找正确完整,并不一定是双方实际的债权债务金额,这一点与银行存款余额表后的余额性质不同。
通常情况下,银行对账单的未达账项为未及时入账事项,调节相等后的银行存款余额就是可动用的银行存款金额。而债权债务核对中未达账项可能由会计差错和漏计业务两类事项构成。对于会计差错引起的未达账项应由责任方进行调整,虽然此类事项在往来余款调节表中作为对方单位的未达账项进行校验平衡,但在确认债权债务金额时应作为责任方的调整事项,增减其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现举例说明往来款项余额调节表的实际应用。
例:A公司以其主要经营性资产联合其他股东设立子公司B,由B公司从事产品生产销售业务。A公司只是从事水电提供及收取商标使用费等业务。A公司对B公司为相对控股地位。A、B公司双方业务单据存在传递差异,造成双方债权债务金额不符。我们以2013年12月31日双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为基准日,对双方的未达账项查找后形成右上往来款项余额调节表。
从右上表可知,经调节后双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相等,双方之间的差异事项完整,但差异原因由会计差错和漏计事项两方面形成。我们在确定双方债权债务金额时按责任方进行,确定双方债权债务金额过程见右栏下面的两个表。
经对会计差错和漏计事项按责任方进行审计调整后,截至2013年12月31日,A、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金额确认为1 388 531.85元。
主要参考文献
1. 吴利红.银行存款余额调节揭秘.财会月刊,2012;14
2. 刘昆,陈洁.巧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中国卫生经济,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