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17 期
总第 693 期
财会月刊(上)
商榷意见
《废品损失核算改进思考》观点商榷

作  者
吕岩荣(副教授)

作者单位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 吉林吉林 132021)

摘  要

《财会月刊》2014年2月(上)刊登了邹金伶、王东老师的文章《废品损失核算改进思考》,笔者阅读后大受启发。但感觉文章对于现行“废品损失核算方法的改进”部分没有说透。原文认为应在废品损失科目下设置“废品损失——正常损失”、“废品损失——非正常损失”两个二级科目,期末将正常废品损失结转至生产成本,将非正常废品损失结转至当前损益。
笔者认为原文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正常废品损失和非正常废品损失的划分没有明确说明;二是修复费用该如何处理也没有提及。笔者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再探讨。
一、正常废品损失和非正常废品损失的划分
借鉴西方的做法,我国也可以按短期内是否可控或是否是特定程序的必然结果,将废品划分为正常废品和非正常废品。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生产工艺特点和管理要求等,确定综合废品损失率。凡是在综合废品损失率以下发生的废品损失,可作为正常废品损失;反之,作为非正常废品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发生废品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可能在不同的生产工序、生产步骤以及不同的产品之间产生废品,废品的表现形式可能是半成品废品、产成品废品、在产品废品。如何找到废品损失率的衡量途径?考虑到以上复杂情况,笔者认为,价值衡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不管是在产品废品还是产成品废品,也不管废品处于生产的何种阶段,都可以用价值去衡量。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废品损失率=废品损失÷投入总成本×100%
例:某企业本月开工生产500件产品,共投入成本100 000元,其中完工合格品450件,处于第一工序半成品废品10件不可修复,其成本为800元,处于第二工序半成品废品20件不可修复,其成本为3 200元。
综合废品损失率=废品损失÷投入总成本×100%=(800+3 200)÷100 000×100%=4%
二、废品损失核算改进
1. 废品损失的账户设置方面应考虑废品损失的金额大小以及发生的频率两个因素。
(1)根据重要性原则,若废品损失发生频率较小或废品损失金额较低,为简化处理,可不单独设置“废品损失”科目,将废品损失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2)如果废品损失金额较大,或金额虽小但发生频率较多,最终导致期末累计废品损失金额较大的,应单独设置“废品损失”一级科目,并按照“废品损失——正常损失”、“废品损失——非正常损失”两个二级科目进行分别核算。前者负责短期内可控或是特定程序的必然结果导致的废品损失,后者负责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废品损失。
2. 账务处理。不可修复废品损失金额较小时不需做账务处理。不可修复废品损失金额较大时的账务处理:①综合废品损失率范围之内的,发生废品损失时,借: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贷:生产成本。残料回收,借:原材料;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结转废品净损失,借:生产成本;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②综合废品损失率范围之外的,借: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贷:生产成本。残料回收,借:原材料;贷: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结转废品净损失,借: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贷: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
三、修复费用的核算
对于因对废品的继续修复而增加的材料、人工等其他修复费用,也可参照上述思路进行处理,即在综合废品损失率之内的部分,可计入生产成本,也就是说相关修复费用由合格品产品成本承担;超过综合废品损失率之外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分录如下:
1. 追加修复费用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借: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残料回收,借:原材料;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结转净损失,借:生产成本;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
2. 追加修复费用在合理范围之外的。借: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残料回收,借:原材料;贷: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结转净损失,借: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贷: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