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3 期
总第 46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作  者
詹毅美

作者单位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处理规定相当有限。本文针对此问题,区分形成转换的不同情况,剖析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权益法   转换

      —、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投资准则”)详细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其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