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3 期
总第 46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会计准则中后续计量问题探讨

作  者
李高波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归纳阐述了企业会计准则对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然后具体分析了后续计量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后续计量   计量属性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提出对会计要素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企业会计准则对后续计量的规定并不明确,致使后续计量在应用中较为杂乱,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出现脱节。为此,本文结合后续计量的应用现状,对后续计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后续计量的规定
  (一)明确提出后续计量要求的企业会计准则
  1. 明确提出后续计量并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具体准则。该类准则共有8个,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这些具体准则均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所计量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