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0 期
总第 470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陈克兢 朱学义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中提供了两种确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方法。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两种方法所确定的资产的入账价值应该是相同的。但是,笔者在实务中发现:在公允价值不等、税率相等时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运用两种方法计算出的换入资产成本是不相同的。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
1. 换出资产价值决定法。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