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2 期
总第 46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浅析合并范围变化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

作  者
刘冰乙

作者单位
河北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公司

摘  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同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予以调整、抵销。但是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不少人认为母公司在成本法基础上编制的个别报表可不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即在成本法基础上直接编制抵销分录进行合并,结果与按权益法调整、抵销后的数据一致。在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该方法大大简化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但是当子公司发生增减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时,在成本法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利润表,会使合并数据产生偏差。本文结合实例,对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问题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