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2 期
总第 46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论我国预算会计的定位

作  者
景宏军 王蕴波

作者单位
哈尔滨

摘  要

      【摘要】目前我国财政、会计理论界还没有完全形成对政府会计概念的正确认识,因而就没能形成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的政府会计体系。本文主要研究如何在既有的框架内清楚界定政府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基本框架,并据此对我国目前的公共会计体系做出重新安排,进而加强财政管理。
  【关键词】预算会计   政府会计   概念辨析

      近年来,我国在财政管理领域进行了多项改革,但在财政管理最重要的手段——政府会计方面,至今还没有突破性进展,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大多缺乏整体性和前瞻性。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对于“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的本质认识不清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一、预算会计的本质及内容
  预算会计就是与预算紧密相连的会计。而预算支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开始于立法机关批准预算,终结于预算资金流入民间部门。这一过程包括拨款、承诺、核实、支付四个阶段。拨款是指通过法律由立法机关授权某个特定目的或某个政府单位在特定期间内可以开支的法定数额。承诺是指政府、支出部门或机构做出的已经导致财政支出义务发生并且需要在未来某个时候履行的决策或者决定。核实是指对供应商交付的商品与服务进行核实,以明确所交付的商品与服务是否与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相符,包括所交付的商品与服务是否与所签署的合同和发出的订单相符。付款是指政府向商品与服务供应者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