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人力资源会计初探

作  者
吴绍军

作者单位
新疆阜康石油基地准东采油厂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 831511

摘  要

      【摘要】人力资源会计虽然引起了会计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但对其研究却存在许多“禁区”。本文主要对人力资源会计对象的特殊性及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特点进行探讨,同时分析了人力资源会计对会计核算体系的新要求,以期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人力资源会计   人力资本   人力资产

      一、人力资源会计对象的特殊性
  (一)人力资源的产权特征
  1. 人力租用论。人力租用论认为人力资源是企业以负债的方式取得的。因为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普遍采用合同制,所以劳动者不再终身依附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买卖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租赁关系,双方所得到和失去的只是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劳动者与实物资产的所有者一同享有企业的剩余收益索取权。人力租用论认为,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配标准不在于有关主体对企业贡献的大小,而在于其承担风险的大小。正如长期以来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同样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债权人获得的是利息收入,而所有者获得的是剩余收益,这是由于二者承担的风险不同。人力租用论认为实物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其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风险是知识资本所无法比拟的。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实物资本所有者损失最大,其可能会丧失全部资本;而知识资本所有者则不然,其依然是知识资本的完全拥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