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18 期
总第 514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失信惩戒机制的构建

作  者
周新辉

作者单位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对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及其功能特点与要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失信惩罚机制,提出了加快我国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征信体系   信用经济   失信惩戒机制

      一、信用的经济价值与失信惩戒机制的构建
  信用是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信用经济,即是一种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以信用为纽带维系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的经济组织形式。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备要素,普遍的守信行为是交易顺利进行、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也是每一个企业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按照经济学的假设,每一个在市场中的个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当信息不完全、制度存在缺陷时,经济人就会产生投机动机,从而使经济人选择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引发和增加交易费用,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显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是构建一个经济人守信收益大于失信成本的制度。因此,失信行为的泛滥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普遍性的道德沦丧,而是现有的制度本身存在道德风险,一旦这种损人利己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时,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导致市场信用环境的恶化。所谓“人无信不立,市无信则乱,国无信则衰”,失信行为不仅会导致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也会导致整个市场经济秩序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