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18 期
总第 514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内部审计报告对象——董事会还是高管层

作  者
张俭

作者单位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分析了内部审计报告关系中两个最主要的报告对象——高管层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应同时向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层报告,并分析了内部审计在两者冲突中的协调作用。
      【关键词】内部审计   董事会   高管层

      一、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
  1. 服务于高管层。高管层负责处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将董事会的决议落实。经营过程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高管层必然拥有剩余处置权,且环境越复杂,不确定性因素越多,就越需要高管层发挥判断作用。内部审计师具有信息优势和适应复杂环境的能力,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管层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有利于创造财富,这在现代内部审计几十年的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内部审计服务于高管层,将高管层作为唯一报告对象,这在实务界较为普遍。由于公司管理层级的增多,为了方便监督和评价下属,高管层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JC Penney公司审计主任霍华德·约翰逊认为,内部审计与管理部门盘根错节,互不分离。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是向高管层报告,然后才是向审计委员会报告。